沈默沿着小土路继续前行,一路上遇到不少尸骨,有的尸骨已经被不知名的野兽啃食的残缺不全,有的早已经化作累累白骨,一路寻来,此番景象,简直就是人间炼狱。
宁做盛世狗,不做乱世人。此话一点儿也不掺假。
沈默摇摇头收起有些泛滥的感慨,又向前行数百米,终于看到了任务简介中的郭北县,这里与其说是一座县城,却是连现实世界的一个小村都比不上,只相当于一处赶集的集会。
再看集会中来往嘈杂的古人,他们生逢乱世,人人带匪气,处处皆恶行,百姓民不聊生,恶匪凶徒四处作恶却无人奖罚分明,所有放眼望去,整个集会人人带刀持枪,个个凶光袭面,一副魑魅魍魉行人间的可悲场景。
沈默还未踏入集会,他的衣着气质便被不少带有歹意地眼眸锁定,更有甚者直接抄起手中枪剑,径直地向他围了上来。
呼!九名匪人将沈默围在中央,领头的匪人对手下使个眼色,便有人喝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命财!公子,你要钱还是要命!”
沈默冷笑一声,从古至今,这打劫的套路当真是一点儿也没变,而他这辈子最讨厌打劫的人,一点儿也没有技术含量,全凭一膀子力气与人多势众,根本谈不上江湖悍匪,只是一些市井流氓层次的小角色。
沈默好奇的问道,“这里这么多人,你们为什么偏偏要劫我。”
确实,来往郭北县的陌生人很多,但这些匪人为何如此针对自己呢?难道还是因为他脸黑,自带仇恨光环?
“嘿嘿!公子,你穿得起如此华贵的衣物,又是独自一人,我们不劫你,还会有其他人劫你,别废话,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给我们交出来,包括这身衣服,卖到布衣店也能换顿酒钱。”
沈默恍然,原来不是自己脸黑,而是这身行头与高贵的气质惹的祸,气质这种东西太耀眼,他改不了,衣着方面倒是能改变一下风格。
他无视身边的匪人,四下张望,很快就发现他们口中提到的布衣店,也瞧见不少古人的衣物。
但是问题来了,沈默他没有钱,这个年代用的可是真金白银与铜币,现代人除了大金链子小手表的烧烤大哥,谁没事干挂几斤重的金链子出门,不嫌压脖子么。
等等,沈默微微一思索,他身上还真有金币,之前在上通天村捡到的煞币还在身上,虽然只有一枚,但确实能够当作货币去流通,可他不愿意花掉煞币,因为这枚煞币很有纪念意义,花掉岂不可惜。
沈默将目光落在四周的匪人身上,瞧一瞧他们腰间挂着的钱袋子,脸上的表情逐渐开始变态。
有的人说,环境改变人;有的人说,人改变环境。沈默不整那些虚的,他现在缺钱,而匪人们有钱,那他们的钱就是沈默的。这句话一点儿毛病都没有。
“别动!打劫!把你们身上的钱都交出来!”沈默学着匪人的腔调,入乡随俗,厉声喝道。
匪人们被这一嗓子喝的愣神,随即互相瞧瞧,狂笑不止。
“大哥,你看这小子被我们吓的失去理智,居然反过来要打劫我们?他····”
小弟的话还没有说完,站在原地的沈默便动了。正所谓,能动手就尽量不要吵吵,沈默深得其中精妙。
嗡!沈默没有抽出自己将近两米的魔影战斧,因为他怕弄脏了自己的神器,仅仅依靠拳脚袭上那名小弟。
冲拳!噗呲!沙包大的拳头在小弟的眼眸中无限放大,直至落在他的脸上,将他一击击晕,生死不知。
其余匪人大惊失色,连忙抽刀反击,但沈默的速度比他们更快,更狠,更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