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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十里长湖霜满天

月亮升到了空中,地上宛如铺上了一层水帘,玉湖公主再次重新出现,惊艳了现场的大家。

二十七岁的她,正好是女人最黄金的年龄,岁月沉积在她的身上,更平添了雍容华贵的气质。

现场的马屁如潮,赞美无数,可是她的眸子,却一直落在了那个男子的身上。

别人的千言万语、精心准备,又怎么比得上他呢?

她是木偶,她等着傀儡师的操控。.

「此情此景,景大家为何不作画一幅?」

有人这样提议着,明国最有名的景飞云大师欣然从之,宣纸画卷落铺在了青玉案上,狼毫在上面勾勒出了玉湖公主的模样。

很快,一副美丽的宫装仕女画像栩栩如生的展现出来。

大家围绕着画像欣赏着,一个个赞不绝口,对了,仕女画像需要配上一首诗,那么……

现场的文人墨客,一个个跃跃欲试,但是此时,沈渔笑了笑,走上来向着玉湖公主鞠了个躬。

「公主殿下,能不能把这个荣幸交给我?」

月光如水,凉风如香,男人温和的笑着,仿佛月下的王子。

「沈公子,请。」

玉湖公主同样的笑着,这一笑宛如百花盛开。

「我的书法不好,写诗的时候,还是让公主代劳如何?」

「好。」

玉湖公主点点头,拿起了一根狼毫。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青丝愁华年。对月形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沈渔凝视着画像,缓缓的念出了这首诗。

而玉湖公主,则是工整的把这首诗写在了画上。

「这首诗?」

有人念着这首诗,有点疑惑的看着沈渔。

「这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传奇……我之前构思了一个故事,今天的美景,有了这首诗。」

沈渔微笑着说道。

这是哥谭第三季的第一部。

那是哥谭的前世。

大航海时代开始了,大明的宝船来到了美国东海岸,这里成为了几位藩王的封地。

一船一船的移民来到了这座大陆,包括许多犯人,许多稀奇古怪的存在。

开拓时代并不美好,更何况还有人的勾心斗角,那一段大明现在都不怎么研究的黑历史,那是一段大明都不想说的惨烈时代。

民不聊生,白骨露於野,一位穷书生宁采臣,也来到了这片土地。

沈渔现在采用这样的背景,是因为能吸引人。

电影的背景随时可以改变,就像是中.楠.海保镖,最开始的背景,是保护一位东瀛***的女儿,后来改了,成了香港富豪。这时候,先骗来投资再说。

再绚丽的晚宴,总有结束的时候,得到了仕女画的沈渔,让玉湖公主提下了一首诗之后,就告辞了。

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

「这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传奇。」

他的晚宴历程就此结束,玉湖公主亲自把沈渔送到了门外,挽留之情跃然于外。

大家都眼红的看着沈渔,恨不得学会沈导演拍马屁的本领。

这首诗很一般,只羡鸳鸯不羡仙的诗句很久前已经出现过,可是这首诗也很好,正好贴切了当时的意境,她是玉湖公主,这首诗第一句就是十里平湖霜满天。

都有一个湖字,而且霜满天的平湖,也是玉石一样的湖泊呀。

然后这里是青丝小筑,寸寸青丝愁华年。

对月形单望相护,玉湖公主的未婚夫死了之后,她就一直一个人,这句话真的很

贴切,至于说最后一句,既可以说是意境,也可以说是一种……挑逗。

如果外人写出了这首诗,会被现场的文学大师指出问题,但是在场的人没有一个嘲笑沈渔的文采不行,相反大家齐口夸赞。

毕竟,今天晚上被沈导演太多的才华给震撼了,这时候你怎么知道人家这不是一个钩子?

还记得东邪西毒吗?电影出来时候被各种咒骂,但是到了现在,那些骂人的家伙,一个个舔着脸表示我们当年是有眼无珠,不好意思。

因为,你不道歉,大家就会怀疑你的品味,可是,谁他妈的当时能看得懂这种前锋电影?

而这首诗……大家理智的闭嘴。

沈导演的马屁功底,简直是突破天际。

玉湖公主没有想那么多,她只是很喜欢这首诗。

也许,唯一的遗憾就是,面前的男子带走了她的心。

「望君珍重,一路平安。」

男人没有带走那幅画,可是却永远的带走了她的心,他没有说过这首诗是什么意思,但是两个人的默契……啊不,是她的猜想中,这幅画一定会出现在哥谭第第三季第一部里面的,作为重要的引子,甚至为人传颂。

你们知道吗?这幅画是给玉湖公主的。

你们知道吗,沈导演其实看上了玉湖公主(让她拍摄电影)。

嗯,就像是那些夜奔的小姑娘们,总觉得能写出那么好诗歌的才子,不是什么衣冠禽兽,虽然已是三妻四妾。

「再见。」

他这样对她说道,然后再也不回头的离开了,仿佛这只是人生的一个插曲,就像是李先生喝完酒写完诗之后,潇洒的离去。

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见到过杨姑娘,甚至被人问起的时候,也只是从容的笑了笑,表示贵妃娘娘人不错,谢谢她。

至于说后来给她写几封信,见见面?对不起,那只是人生的过客而已,但愿长醉不愿醒。

她知道,自己还有一个选择,追上去,跟着他一起……

「表姐,人家有女朋友的,而且,你们的年龄相差也太大了,他已经很给你面子了……」

一个讨厌的声音传到了她的耳边,而且是非常的非常的讨厌。

回过头,看着朱友荣,玉湖公主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表弟,小时候那么可爱活泼,长大后却变得如此的讨厌。

我认识了你十八年,你尿裤子时候我还抱过你,我喂你吃糖,你发誓永远保护我,可是你现在真是太讨厌了,比不上那个我才认识六个钟头的男人!

女官们都躲得远远的,只有这个笨蛋跟上来!

她突然抬起了腿,狠狠的跺在了朱友荣的脚上。

毫不留情,用尽全力!

还用力的碾了一下。

哼哼,哼哼。

第二天。

凌晨六点。

申海城,某高档公寓。

康夫林是被粗暴的敲门声惊醒的,他昨天晚上和几个朋友出去喝酒,结果喝得有点多了,现在还是晕晕沉沉的。

「喂,去开一下门,看看是怎么回事?」

昨天晚上勾引的女孩子,被他推了一下,让对方去开门。

是谁来找自己?罗伯特还是王思通?

作为金兰奖的颁奖人,他这一次整蛊沈渔,得到了很多的好处,至于问他后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