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俨难得回来,他打电话告诉了程元。
程元在京城有个活动,结束了连夜赶回燕城。
“你跟那小孩关系倒是不错。”云乔说。
席俨:“程元很聪明的。我还记得他第一次去纽约,邻居家请客,客人们在门口看到了你,谈论东方美女,说话有点百无禁忌。程元拿了枪就冲过去。
那时候他才一米五出头,瘦瘦小小的,纯粹就是个孩子。幸好我在三楼窗台上看到了,用了点术法,才没有酿成大祸。”
云乔:“是吗?”
她只记得程元很小时候拿枪去吓唬她家邻居。
邻居是非常有名的富豪,他的互联网公司能赚全世界的钱。富豪注重保养,爱在媒体前露面,是名人中比较高调的。
富豪倒也约过云乔几次,云乔没搭理。
后来,大概是觉得云乔太过于复杂,又忌惮aslep集团的实力,不敢造次。不过,他的确是在好几次场合下谈论云乔,说他心中有个美丽无比的东方神女。
那富豪四十多,长得一般般,女朋友无数。
虽然他的公司很赚钱,但底蕴远不及云乔的医疗集团深厚,故而在云乔面前摆阔失败,有点恼羞成怒。
“……程元从来没提过。”云乔说。
席俨:“你是他的初恋,他别扭得很。不过后来成长得挺好。他心里藏着你,不敢出圈,哪怕纨绔也有分寸。其实,这件事程风定是知道的,他只是不在你面前挑明。
程风定是很感激你。程元对你的暗恋,是他未成熟的三观的框架,他在这个框子胡闹,却从来不出大错。”
云乔:“……”
怪不得程元想要进圈,程风定不反对。
程风定当时的暗示,说程元心中有分寸,云乔吐槽了无数回。
席兰廷静静听着,没有恼怒。
而是觉得欣慰。
在没有他的日子里,太太的世界也有很多有趣的事。
席兰廷曾经总是把日子过得很枯燥,生活一成不变无波澜。谁爱恋他,下场都是遗忘掉那段心动,去选择自己的人生。
他最懂孤单。
几千年光阴教会了他很多东西。
不过,他还得阴阳怪气几句,反正复生了,可以随意欺负欺负太太,往后的日子那么长呢。
“太太真是没情商。是不知道,还是放任?”席兰廷问。
云乔:“额……是不在意。”
人族喜欢她,她怎么会不知道?
只是,生命力的波动,与信仰还是有差别的。
很多人看到云乔,会心跳加速,包括女人。
但程元不是简单的心动,他是把云乔当成了他青春期的神。他在仰望云乔,努力追上云乔的脚步,跟云乔并肩。
若不是席兰廷回来,程元都不会表白。
他只是一次次问云乔:“我长大了吗?”
言外之意,“我配得上你了吗?”
怪可怜的。
“……他现在,大概改变了想法吧。”云乔道。
席俨:“没有吧,他还是想变得强大,站在你同一个高度。”
就像两棵树,可以不在风中相拥,至少是相同的高度。
云乔一抬头,能看到他。
在实现这个目标之前,程元没有任何谈情说爱的想法。
“那他一百年也做不到。”云乔说,“就凭他?他可拉倒吧,程回当年都只是个小可爱。”
席俨:“……”
有点扎心。
程元那小孩,喜欢谁不好,非要喜欢山大王。
席兰廷在旁边静听,唇角有了淡淡笑意。
他也想起了程回。
曾经那些人,觉得他们吵闹。现如今回想起来,可能是和云乔一起认识的,比记忆里任何一个时期的人都要鲜活。
程回,聪明狠辣又狡猾,像只小狐狸。 席俨难得回来,他打电话告诉了程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