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七喜中文 > 汉乡 > 第十三章做一个博学的人

第十三章做一个博学的人

第十三章大王派我去巡山

太宰拿来的酒根本就不是什么好酒。

除了味道难以下咽之外,后遗症还非常的猛烈。

口干,头痛,身体僵硬,嘴里的气味难闻。

老虎刚刚把鼻子凑近云琅的脸,就被一个长长的隔夜酒嗝熏得摇头晃脑,用爪子挠了很长时间的鼻子,才安稳下来。

“哆,哆,哆……”

云琅被极有节奏的劈柴声给惊醒了。

掀开身上的兽皮,趴在窗户上向外看。

太宰劈柴的样子非常的贵族。

身体坐的笔直,每一根劈柴都被他端端正正的摆在木桩子中心。

而后手起斧落,大腿粗的树干就被均匀的从中间劈开,松香弥漫。

每根劈柴之劈砍三斧头,多一下都不砍。

他的身边已经堆积了一大摞木柴,看样子已经干了很久的活。

可是,他头上的纱冠虽然破旧,却一尘不染,两条被汗水浸染的发亮的带子依旧紧紧的束在他的下颚上,一丝不苟。

云琅悄悄地缩回脑袋,没有打搅太宰,他希望太宰能把剩下的木柴全部劈开,最近他喜欢烧东西,需要的木柴量非常大。

宿醉之后的人就该好好休息,只是昨晚睡得太多,现在有些无法入眠。

就知道太宰不可能被那么一点酒灌醉,果不其然,大半夜的瞪着眼睛瞅了他好久的事情,云琅心知肚明。

其实无所谓,人跟人相处的时候总有一段磨合期。

云琅是太宰最后的希望,也是他想要建立亲子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人,小心一点,谨慎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云浪可没有期望自己从一开始就成为太宰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

如果这种事发生了,那么,两个人中间,总有一个是蠢货。

外面很冷,裘皮里面很暖和,云琅哪怕是睡不着也不想到冰天雪地里面去。

今天空气清冽,视线极远,云琅躺在床上透过洞开的窗户就能看见远处的秦陵。

这座山丘是如此突兀的出现在平原上。

骊山是秦岭北麓的一个支脉,传说因此山山体像一匹骊色(黑色)的骏马,因而得名。

山峦与沟壑相间,构成了一条条南北走向的山谷,并由此发育出了一道道河流。

南靠骊山,北临渭水,始皇陵就在骊山南山脚下,高大的封土与骊山南部悬崖紧紧连接,最终将骊山与始皇陵完美的融合成了一体。

这在后代也是极为浩大的工程,云琅很难想象秦人是怎么用简陋的工具将一座悬崖变成山峦的。

云琅参观过兵马俑,却没有见过秦陵,或者说世上就没有人见过秦陵。

在云琅来这里之前,秦陵上依旧草木葱茏,封闭如昨。

太宰在山中一定还有别的巢穴。

两千人跟两个人的居住地方是有很大区别的,也无法解释太宰总能弄来云琅想要的所有东西,包括糖。

据云琅所知,在秦汉时期,只有楚地有最原始的蔗糖,至于麦芽糖一类的东西,估计妲己都在把它当零嘴。

这东西在这个时代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享用,除了楚地,外面是没有这东西的。

所以啊,太宰这家伙其实对他的始皇帝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尊敬,至少,这家伙敢从陵墓里拿东西就是一个明证。

这个问题同时也说明了一点,始皇陵至今还留有进出口……

听说始皇陵的顶上布满了宝石镶嵌成的日月星辰,地上布满了用水银制作成的江河湖泊美不胜收,云琅很想去看看……

云琅直起上身,瞄了一眼依旧在砍柴的太宰,这一刻,太宰身上的迷雾全部都散尽了。

一个人是经不起琢磨的,尤其是经不起一个身边人琢磨的。

最伟大的骗子也没有办法蒙骗所有人,这是一个定律,且坚不可破。

喜欢吃白米饭的老虎很麻烦。

他一顿吃的很多,在偶尔品尝了白米饭之后就爱上了这个东西。

只要有白饭吃,吃不吃肉对他来说似乎都不是很重要。

老虎当然是吃肉的,就他那一嘴尖牙,咬白米饭简直就是杀鸡用牛刀。

只是这家伙有些不知好歹,只要云琅跟太宰开始吃饭了,就丢下自己嘴边的肉食不吃,专门跑过来蹭云琅的米饭吃。

太宰那里老虎从来不去,只要靠近太宰一米之内,就会被太宰粗暴的踹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