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延续了隋朝的一些制度的,这一点根本不容置疑。
与此同时,唐朝是连好的带坏的一并继承了下来,只不过在这些年间,李渊和李世民两位皇帝正在逐步的改掉那些坏的方面。
例如说律法,隋炀帝时期律法曾经规定盗一钱者当斩,到了后期一些官员开始利用这条律法进行打击报复,只要对方说不上来钱的来历,就按盗窃论处,根本不给人缓和的余地。
这也是隋末群起而攻之的原因,李渊在登基一初便废除了这条律法,虽然在隋炀帝死后这条律法实际上就已经不存在了,但是法律层面来讲,这个并没有被正式废除。
均田制也是一样的,均田制与租庸调这两个政令配合起来,造就了隋唐时期的强大,可以说,唐朝初期能够在历次战争中站稳脚根,并且灭掉突厥,这两项制度居功至伟。
但问题同样存在,每丁每年需要向国家缴纳粟二石,称之为租。
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者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之为调。
服徭役二十天,闰年加二日,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称之为庸。
纳绢代役即为庸,也叫输庸代役。
国家若需要其服役,每丁服役二十天外,若加役二十五天,免其调,加役三十天,则租调全免。
通常正役不得超过五十日。若出现水旱等严重自然灾害,农作物损失十分之四以上免租,损失十分之六以上免调,损失十分之七以上,赋役全免。
这个律法规定很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国家又足够多的土地分配给百姓。
事实上从武周时期开始,随着唐朝人口数量剧增,均田制开始出现了雪崩,而以均田制作为基础的租庸调制度也自然要跟着崩盘。
李世民当然知道这个道理,也知道这始终是个隐患,但是在此之前,他想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百姓以耕地为生,海外又有多少土地能够分配个他们呢?朝廷又是否支撑的起这些负担?”李世民心中暗叹了口气。
“这个……”房玄龄有些不解,旋即将目光放在了李元景身上。
对于海外他是真的不太了解,目前已知的也就小猫三两只,解决一州倒是可以,但解决整个大唐的问题,心中还是很没底气的。
“目前已知的耽罗可安置至少五万户,耽罗东侧约数百里,也就是房相先前去到的倭国南部,臣弟跟手下士兵了解过那里的情况,那里并非倭国本土,与倭国本土相隔不远,但也是个岛屿,岛上居住人员并不多,多以本土战败倭人为主,这些倭人平日里抢掠为生。
此岛目测比耽罗要大不少,且气候比扬州更好一些,估测至少能安置二十万户。
再有就是西南部的琉球岛,隋炀帝曾先后派遣朱宽,陈棱等人前往,岛上同样是气候宜人,原住民不多,根据现有的资料了解,琉球岛至少可安置五十万户。”李元景先是将三个已知的地方说了出来。
那些未知的由于还没有勘探,所以他也不好说的那么肯定,甚至就是这些已知的,他也没说的太过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