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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金甲捍剑扬(三)

很久以前,岁月模糊,依稀记得大概在三十年前。

某地。

热闹繁华的街市上,有人招摇过市,也有人艰难度日。

人声鼎沸的喧嚣,纵有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亦然千辛万苦都尝遍,不知何处是归甘。

人来人往,熙熙攘攘。衣着破烂的小乞儿无处不在,丝毫不惹人眼。所以他在街头巷弄穿梭,既是过街鼠,又如丧家犬,换取一阵阵冷眼。

不过他衣着尚算整洁,灰麻仍旧完整,没有如一般乞儿长久夜宿街头而将衣物磨破成乌黑布条。

此时,他侧身闪躲,悄悄靠近一家猪肉铺子。

幼小,且灵巧,他自以为无人发觉他的到来。

然而这样一只惹人厌的小老鼠,既然靠近了米缸,那些经验熟稔的老猫怎会不留足警惕。

屠夫用斩骨刀重重劈开一段腿骨,这是示威,他并不想和这只小老鼠打交道。脏了他的好肉,还惹得一身骚气。

可是这只老鼠并没有被这一刀的威势吓退,无人关注的那双眸子里,有着如同凝结出实质的渴望。

他就这样静静的躲着,屠夫的店家选了个好位置,大户人家的仆役既不会轻功,亦无御剑法门,慷着主子的慨,十分乐意少走几步,来这家肉铺采办。所以上午还未过完,摊位上的猪肉,已所剩无多。

老鼠开始急躁,胆怯而焦虑,他知道,屠户每次都会留一些挑剩的边角料,回家做肉汤。他多希望自己也是屠户家的孩子,就算只是些沾着荤腥的汤水,他也甘之如饴。

可他只是个落魄书生家的独子,他的父亲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读了一辈子的圣贤书,兼济不了天下,也养不活三口之家。没有田产的落魄人家,仅靠母亲偶然得之的短工家补,终究难以为继。

更何况,年仅三十的父亲,还有一朝及第的夙愿。母亲是多么贤惠的女子,一家人饿肚子,也要为父亲购置文房四宝,圣贤高作。

七岁稚子,骨瘦嶙峋,饥肠辘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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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自己出来找吃的,可是又非真正无依无靠的乞丐。朝廷昏聩,民间势力与制度倒是比法纪更加严明,这座城市乞讨觅食的地界已被瓜分干净。在一次差点被人打断脊骨,住家疗伤百日后,他终于知道,他连要饭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此时,他选择偷。这是他第一次出手,但是他已经密谋了很久,甚至在家中多次演练,每次在爹爹眼皮子底下,将那些圣贤书偷入自己的小布包,爹爹从未察觉。

“一定可以的。”他为自己暗暗打气,案板上还有一块膘花大肥肉,和爹爹最厚那本书差不多大小,只要自己眼疾手快,一定不会被发现。

他最喜欢吃肥肉,这一辈子,只吃过一次肥肉。肥肉不像瘦肉,还要用油,沾粉,否则过火即柴。肥肉最美好的地方,就在于直接放在锅里,就会滋滋冒油,什么都不用加,煎一会儿,香味就出来了。

脑中幻想着白玉般润泽的肥肉下锅的画面,仿佛真有芳香入喉,“咕咚”一声,老鼠竟咽了一口口水。

“不好,他会不会听见了!”小老鼠急忙转身躲到墙后,一颗心砰砰直跳。他不能被发现,不是怕挨打,是怕没肉吃。

如果偷不到那块肉,娘亲……恐怕活不过今日。

前日他才知道,家里并没有足够三人苟延残喘的米粥,每日的那碗稀粥,娘亲总是说一人一碗。其实,只有两碗,娘亲喝的那碗,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