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旁观
林志玲从来没有这样做过。
把一个人弄死,只需要一划就可以了。可以划他的脖子,划他的胸口,或者是把手穿过他的身体,拉出他的肠子。
不管是怎样血腥的动作,她都做过。现在,她杀人是一件艺术品,除非是被她看上选上的身体部位,否则的话,被她切断的人体再拼凑回来的话,负责验尸的法医会发现,那些断口处连一块皮屑也没有少。
是至螓的完美艺术境界。
拥有这样完美的艺术刀功,完美的锋利的武器,可是结果,却要像是厨房里打下手的一样,不断的挥舞着自己最锋利的武器,却将一个人的各个部分剁成肉酱。
是的,是用“剁”这个字。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得要挥上百次才能对付一个女人。
无论她把夜店女郎切成多少块碎片,二十,三十,四十,一百块,她都还是能够重新的拼凑起一个人形来。
当然,区别就是越拼越难看。因为缺失的部分会越来越多,最后,当她找不到哪一块碎片是哪一个部位的时候,她甚至会随便的找一块来填充在那个地方。
于是,林志玲就看到,夜店女孩的脚趾是长在她的脖子上的,手指是长在肩膀上的,菊花……是长在嘴巴上的。
好吧,这太恶心了,实在太恶心了。这是林志玲从来都没有见过的恶心的画面。
夜店女孩的意志好像非常的强,无论她把她弄成怎么样,她也仍然能够自己将自己拼凑起来。
怎么办,要逃吗?被一个小怨灵追着逃跑,这不是很狠狈?
她可是个大怨灵啊。和这种小小怨气团的东西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
林志玲也感觉出了,面前的这两上女的就跟刚才那个男的一样,身上带有着怨灵的气息。这些气息,估计就是张诗棋家里长在门上的那些。
没想到张诗棋竟然还有这样的能力,不仅能将怨灵给禁锢在一个地方,还可以将他们拿出来当枪使。
林志玲本可以吞噬掉这些小怨灵的,可是当她这么做的时候,她忽然发现不行。
为什么呢?
因为怨灵只是一股由怨气凝聚起来的无形物,加上人类的某些欲念成为了它的意志,所以它才会存在。正确的说,怨灵是没有身体的。林志玲吞噬怨灵的时候,就像是男人吸烟一样,只需要深深的吸一口气,就能把小怨灵们的力量吸纳为己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