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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我喜欢你说,“不”(大章)

“喔多剋,喔多剋。”

背着修好的吉他,穿着一双白色的男式手工布鞋,李知恩低头赶着路,她要快点去最近的地铁站。

没办法啦,这偏僻的地方,竟然连出租车都拦不到,早知道就自己开车了…诶呀,不对,自己还没驾照呢。

想着想着,走着走着。

知恩小姐姐竟然没发觉,连自己偶尔顺拐了都不知道。

长大了,性子并不似还是少女时的自己,那样的冒冒失失。

但偶尔也会着急的。

比如,前方找不到正确的路。

或者呢,后方有个痞子堵着退路。

李知恩扭头,奶凶奶凶喊道:你别跟着我。

阿姆摊摊手,无辜地说:我没跟着你。

她有些生气,朝着痞坏的少年再次大喊:别跟我说话,讨厌鬼!

他觉得很无奈,朝着脸红的姑娘笑着:我没跟你说话,害羞鬼。

“那你走那边,快点呐。”

“凭什么?我就不。”

两人的对话,实在有够幼稚。

甚至在路人善意乐怀的目光里,像是对闹别扭的小情侣。

李知恩下定决心,绝不看着他,把他当作令人害怕的美杜莎。

看不到他,并不意味她不知道他在哪,就像希腊神话里,斩下女妖的珀尔修斯,是依靠盾牌的反镜,来映射美杜莎的存在。

她走一步,他也走一步。

她停下,他也跟着停下。

李知恩羞恼的鼓着腮。

哪怕讨厌一个人的方式,姑娘的心思依旧总是那么的浪漫,如同作曲,喜欢从细枝末节去琢磨。

她靠风,靠他的脚步声,靠他一接近自己,就能闻到的一股淡而不厌的酒香,来判断他与自己的距离。

李知恩对酒的味道真的很敏感,以至于努力让自己闭紧嘴巴,好让呼吸有些缓慢。

少年晃晃悠悠地骑着老摩的。

看着她身穿的白色短袖t恤,因为呼吸,而随着胸口上下起伏。

这出夏日靡靡的风景,他觉得很撩人,很是好看。

因为工作失而复得,所以他的心情还不错,心情还不错的时候,就喜欢找乐子,尤其是找那些心情不好的人,心情就更好了。

李知恩一步一步,缓缓走着上坡,呼吸逐渐急促。

汗水染湿了她的鬓角,顺着精致的下巴,滴落在锁骨缓缓流淌,最后滑入那含苞待放之处。

似有察觉,她轻轻一瞥。

坦然接受来自姑娘的白眼,阿姆颇为轻佻地吹了声口哨,嘴角悄悄泛起一丝坏坏的弧度。

呼吸困难的时刻,人会需要什么呢?

一支夏日里,最元气满满的起泡酒,或者,一场无需她开口,听着就行的对话。

“所以,人生就是要多出去走走,奇迹无处不在,像我的邻居小娟呢,就宅得不行,只会玩游戏,躺尸,看漫画,堕落!!”

“……”

“还说什么追求梦想,要让我仰视她,哈!搞笑呢她,不爱吃蔬菜的挑食少女,除非我截肢,还是截掉除了男性特征以下的全部,否则她就是奢望。”

“……”

“对了,你多高来着?”

这坏人,不要脸,要你管!!

李知恩狠狠瞪了一眼揭短的“毒舌”少年,她以为自己沉默不语,就是对别人最好的拒绝方式。

但这个孩子的脸皮莫非是牛皮做的?

厚的很呢!

阿姆驾着老摩托,痞里痞气地跟在姑娘的身后,依然沉浸在自问自答的世界中,十分乐在其中。

“你不跟我说话,我很无聊,孤单的,但是没关系,孤单有时是最好的交际,毕竟柏拉图式的精神式沟通、最为动人。”

那是形容恋爱的,好不好?

“嘤西…”李知恩眼里闪过一丝羞愤,无奈地叹了口气。

打死不搭理他。

阿姆伸长脖子,却看到她冷着张俏脸,鼓着腮帮子,不言不语,埋头走路。

明明连咬死自己的心都有了,可就是不搭理自己的傲娇模样。

“哔哔…”

光着脚丫子的阿姆笑了笑,按了按老摩托的喇叭,然后脚一用力,踩下支撑车体的支架,将车停在原地。

闭上眼睛,左手握紧,放于心口。

右手举起,自上而下,自左向右,缓缓比划一个神圣的十字。

这是一个简单却专注的祷告。

李知恩听到喇叭声,没理,但听不到引擎的声音,也闻不到他身上熟悉的气息。

她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回头,就看到了这莫名其妙,看起来特别中二、帕布的一幕。

“你…”

张开嘴巴,想询问他干嘛呢?

下一秒就反应过来,自己说好了不搭理他的,就连忙闭上嘴。

想走,但因为路人那纷纷侧目看他,仿佛看神经病的眼神,让善良的她又十分不忍心。

姑娘左思右想,越想越烦。

最后只是一脸可爱的生气模样,用力地跺跺脚、发出——“哒哒…”的清脆声响。

街角那肮脏,荒凉的风景一点都不好看。

所以李知恩的眼里,只有那个在祷告,长得很好看的少年。

他闭着眼,寻着声音,对她所站的位置打了个响指。

笑容十分灿烂。

“我和上帝打赌,赌你喜欢我,赌注就是我会戒酒。”

李知恩再也忍不住了,眼里闪过一丝不屑和厌恶,白皙的小手作可爱的喇叭状,放在嘴前,学着阿姆的口头禅,大声喊话:

“搞笑呢你!光着脚的小野人!”

“呀,你怎么知道我的信仰?不怕压迫的精神,与不被束缚的天性,野人的野性,果然——知恩是我的知音。”

“嘤西!我才没那个

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