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北?”
……
“怎么回事啊这些人,难道都丢下我跑路去了吗。”
林寻起身,随便地挽了一下长发,揣着手,走出了宫殿。
“唉,真是的,我这九死一生地回来了,竟然找不到人听我吹这个牛哔,太失败了。”
走出去足足百米,林寻才意识到了某种不对劲:查尔他们跑了,还情有可原,林烁这夯货十足的爹控,怎么可能会跑路?
好,退一万步来说,他们真的跑了,那眼前这情景又该怎么解释?
这才刚刚发生战乱,怎么可能重建得这么快,到处都是农庄瓦舍,还有那么多良田和农夫!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林寻揣着手,行走在乡间小道上。
所有人看到他,都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连锄头工具都不要了,直接跑路。
“啧,真的很奇怪,一觉醒来,我林寻居然成了鬼见愁一般的存在。”
走了好一会儿,林寻倍感心累,便寻了一处树桩坐了下来,敲了敲腿肚子。
山清水秀,微风都带着丝丝甜味儿,让人如痴如醉。
树桩旁就是一处碧蓝色的湖泊,湖水清澈见底,湖中没有黑色的藤蔓,也没有尸体。
一切都很正常。
“就是因为这太正常了,我才觉得不对劲。”
林寻总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东西,仔细去想又想不明白其中的所以然,便越发糊涂了。
湖水中倒映着他的模样,这的的确确就是他云日君主的脸,很真实。
一切都很真实。
“蕊儿,今天在学堂过得开心吗?”
“爹,我不喜欢学堂,我想回来陪你和娘一起种地。”
“你这傻孩子,种地能有什么出息?”
“爹,我就觉得种地好,种地能填饱肚子。”
林寻懒懒地晒着太阳,听到了这一对父女的说话声,眯着的眼睛猛然瞪大了。
走过去的那个男人,不就是鬼王吗!
这鬼王比冥道中的他看起来年轻许多,也不是那种病恹恹的模样,小麦色的皮肤下是浑圆的肌肉块,看起来身材很好。
鬼王穿着简陋,裤脚上还沾着没有干涸的烂泥。看起来,鬼王的生活条件很差,可他的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个叫做蕊儿的小女孩就坐在他的肩膀上,手中捏着一串糖葫芦。
不远处,有一栋低矮的竹屋,屋子门口站着一个穿着素白色袄子的女人。
“鬼王的确是人类,但那个女人,倒是怎么看都不像人类。”
人类与其他异族之间最大的区别,不在于相貌,而在于身上灵力的颜色。
人类的灵力颜色比较单一,色泽偏向透明,但其他异族的灵力颜色就会比较艳丽,比如说羽族的灵力,就是金灿灿的。
那个穿白袄女人,身上泛着白色的光泽,那是她的灵力颜色。
凭借灵力颜色来猜测种族也未必准确,因为灵力颜色是不固定的,会随着身体的修炼属性而发生改变,但像这样纯白色的灵力,绝对不是人族能有的。
这是林寻的直觉!
“你们回来了,快去洗手,准备吃饭。”
很奇怪的是,这么远的距离,林寻依然能够看清楚鬼王的脸,却怎么也看不清那白袄女的脸。
突然,他脑子里灵光一闪,终于意识到了这个“不对劲”的地方在哪儿。
他娘的,修炼助手怎么不见了!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