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来一点吗?”男人假意向南门递上酒杯,却被南门直接无视了。
毫无疑问,这是南门见过最邋遢也是最丑的男人,他那两只光膀子上布满了黑毛,看起来活像一只猩猩。
和这样的男人说话,南门会觉得那是一种对自己身份的玷污。
好歹,她一直是个优雅且美丽的猫人啊。
“你可以称呼我为宾,我是这座城堡的主人,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超过两百年,这是我的地盘。”
宾如此说着,不着痕迹地收回了手,并且仰起脖子,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只听这些话,看起来还真是个善良的胖子。
“不要拐弯抹角的了,直说吧,你要做什么?”
“你们想要夺走我的城堡,对吧?真遗憾,我才是这个城堡的主人,而且,我要是离开这里,我就会被城堡外的野兽们吃掉。我不想死,那就只能让你们去死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对吧?”
宾抬起手,从架子上取下一把明晃晃的菜刀。
“我会尽量让你死得不那么痛苦的,我美丽的客人。”
菜刀锋芒闪烁,带着森然的寒意。
“在解决掉你之后,我也会认真地切下你的皮肉,用最好的调料去烹饪它们,再配以最好的红酒,让它们成为我记忆中最美好的晚餐。”
宾脸上的肉动了动,扯出一个难看的微笑。
他的嘴里有一口黑色的、细小的牙齿,等他凑近的时候,南门甚至闻到了一股腐烂的味道。
“我记得那小子跟我说过,我不会死。那么,我也不必在这个食人魔面前做任何徒劳的挣扎了,直接等待死亡就是了。”南门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的到来。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天花板上却传来了爆炸声响,林寻如天神一般骤然出现,一剑刺向了秃顶胖子。
宾迅速且果断地避开,仍是被剑气削去了大半个肩膀,霎时间,血流如注。
林寻绝不跟他废话,再度挥剑,速度极快,只在空中留下了一道道黑色的光刃。
黑光剑与他的契合度越来越高了,使用它需要的代价也不再如一开始那么高昂,不过,仍然不能长久地使用,林寻已经养成了速战速决的习惯,他决定在几分钟内便将这个藏匿在他城堡下的怪物清除掉。
让林寻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胖子同样身手敏捷,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在他的手中舞出了残影,乱中有序,让人防不胜防。
“该死的家伙,你胆敢破坏我的晚餐!”
宾怒吼着,一刀砍向了林寻的项上人头,林寻以疾跑避开,地面却被对方砸出了一个深坑。
这家伙就像是个带刺的肉球,有着一身恐怖的蛮力,别说他还拿着刀,就算是被他赤手空拳地打中一下,也会被他当场砸碎身体。
眼看着胖子自再次袭来,林寻渐渐感到体力不支,不得不改变战略。
“疾:风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