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尔带了一瓶香椽的陈酿黑马栗酒(Dark Horse Chestnut),老芬奇的叫法不一样,“七叶树酒(Aesculus Hippocastanum)”,那是老人的最爱。
瑟尔半跪下,一把扯掉那个不合适的小面具,按在手底,俯身把酒放进墓穴,大声说:“走好,旅途愉快老家伙。听不着你的唠叨了,你也听不着我的牢骚了,我们就这点儿损失。精神点儿,这回醒来你一定能找到回家的路。”
他过去扶了瑟尔一把。
“路上我还得戴上它,每片墓碑上都有双故人的眼睛,我可不想让它们看见我新生的皱纹。”瑟尔在大腿上磕打那个笑脸上的泥土,“跟我一起回去吧?”
“我下午过去。”
“别等到它照到脸上。”瑟尔指了指日环的方向,戴上面具离开。
两个笑脸人拄着铁锨,远远地站在山坡的另一侧。
骊珠还要等两个人。
一是蒂姆.西蒙斯()。
他正走上来,没戴面具。年轻的修士相信自己的神,或者他无所畏惧。可以想象那些笑脸人和他擦肩而过时的眼神:他不属于这里。
西蒙斯比骊珠高不了多少,金发,湛蓝的眼睛,椭圆脸被冻得通红,他抱着羊皮封面的厚书,薄嘴唇微微颤动,晨风送过来埋进领口的默语,“某日,或以为异样,或以为如常……无人生而为其自我,亦无人为其自我而逝……*①”
修士没说什么特别的话,在胸前划了个十字,黑袍晃着碎步返回。
二是昨晚最后一个走进霊堂的陌生人。
老者把皮袋墩在地上的时候,骊珠正裹着毡毯打盹。他赶紧站起来,还以为陌生人找错了投宿的地方。
除了戍卫石的光,只有这里灯火通明,可这是守霊人的光,保护亡者不受夜霊侵袭的光,这里不是驿馆或者酒肆。
老者风尘仆仆,皮袍上带着风的寒意,皮靴因为湿黏而厚重不堪,皮袋和手杖也沾满了雪泥,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让骊珠感到惊奇:陌生人不是错过驿馆的旅客,而是来自远方的抚霊人。
“我来晚了,芬奇曼家的孩子。”
骊珠愣了一下,这句话不是冲他说的。陌生人也上了岁数,却不足以这么称呼七十三岁的亡者。让他惊奇的还不止这个。
“你没等到这一天,真是遗憾。如果不是为了一段记忆耽搁了几天;如果我没失去坐骑——你们双河人说得对,‘不让马儿热身就甩鞭子的莽汉是良驹的噩梦’;如果你再坚持几天,或者……如此等等。遗憾,人生总是一个遗憾连着另一个遗憾。我辜负了你父亲的嘱托,请代他接受我的道歉。”
颔首之后,陌生人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其他地方,目光留在左壁,木钉上交叉架着两把铁剑,他过去取下一把,掂量了掂量。
骊珠看着,没有阻止。
陌生人看他第一眼,“孩子,你是?”
骊珠轻声回答:“我是他的徒弟,他的……守霊人。”
“哦,”陌生人没露出什么异样,“他是怎么死的?”
“他老了。”
老芬奇的最后一年老得比骊珠成长的速度还要快,那次中风之后,井型拐杖用不上,连手指也举不起来,这半年就是躺在床上,目光呆滞地看着少年、看着天花板,在口角流涎的沉默中等待睡眠的来临。
可怜的老人,终于在上一个凌晨等到了最后的长眠。
“按纪元历,他才刚过百岁*②,看起来却要老得多。他提前耗尽了他的时间。”
陌生人仰起脸若有所思,稀疏的灰发耷拉在肩后的兜帽里,炉火和烛光在额头投下高鼻子的影子。
“他在这里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