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地堡!
可是,在激烈的战斗中间即便他大呼出声,恐怕也没人会听到。
埃尔文的剑没有冰晶之光,但它就像一条闪光的蛟龙,在三个铁甲武士的包夹之下左右翻腾。博罗每和对面的武士拼一次就喊一声,铁杵和锤头崩出火花。爆炸之后的箱子散射出蓝色的火焰,沾火的士兵在地上打滚。
三叉戟蜂拥而出的时候,骊珠终于看到了铁木,老剑手一瘸一拐地在树林的边缘和两三个执戟的士兵交手,那把宽剑刺进一个喉咙,匕首勒进另一个喉咙,接着宽剑回旋,砍下另一个脑袋。
四周都是执戟者。
骊珠看好了空档,像坐着螺旋滑梯一样溜下来。他要冲回地堡,他的心里只有这个计划,即使筋疲力尽,即使粉身碎骨,他也要回到地堡,那里的人,这里的人,所有人的生机都在地堡,不在这儿。
躲过鼠夹岭的士兵应该比躲过铁锤和三叉戟容易,他选的是一条鼠夹岭人扎堆儿的迂回路线。但当他真的下到战场里来,才发现根本不是那回事。没有对阵,没有规则,只是厮杀,活着的胜利。
他从地上捡起一把剑,剑柄上还握着一只手。所有人都在远离蓝色的火焰,于是他像一只兔子在火光的间隙里跳跃,他的靴子还是着了火。在到抵达马厩之前,他没有任何一个瞬间是在思考,只是在闪躲、跳跃、奔跑。一支带响的箭从他头顶飞过去,是距离他最近的武器。当他气喘吁吁地蹲在马厩的黑影里重新想起自己,他才能够给自己的选择画上一个笑脸的记号。他选的是一棵距离马厩不远的树,他通过的场地是蓝火肆虐的空档,他甚至不用捡起一把剑,没人把他当做战士,他把焦臭的破靴子踢掉,才刚刚感觉到脚趾在刺痛,而且他没猜错,蘸火就要把马厩的薄木板踢穿口子了。他嘘了一声,从口子钻了进去。玛摩特的黄马同样焦躁,是因为火和豹子的气味儿,那头花豹就在附近,他感觉得到。他在心里喊:艾瑞诺尔,跟我回去!
蘸火踢开架在尸体上的矛,长毛黄马跃过破碎的盾牌,撞倒一个拦在路上的执戟战士,那具头盔底下结了辨发的额头上全是血,另外几匹马和他的马一起发了疯一样地往地堡方向的树林那边冲。他一边挥舞着那把刚刚被他掰开手指的剑,一边在马背上大喊,“退回去!回地堡去!”他不是第一个这么想、这么喊叫的人,另一个是西蒙斯。修士的硬皮胸甲上插着一支箭,背靠着一棵树,狂乱地挥舞着长矛,守在回地堡的坡顶大喊大叫。
“快上马!西蒙斯,是我,骊珠!”
“否,还有铁没,还有他没!”修士的腮上一道长长的口子,皮向外翻着。蘸火等不及他说服修士,对话的刹那它绕过修士,向左前方蹿出一丈远,骊珠却被横出的一根树枝拦腰截下马背。蘸火没回来找他,扑啦啦地冲下山坡,五座城堡像静观的看客,城头上的火把和矛杆之间挤满人头。骊珠翻了个身,不得不举起剑挡住修士挥舞的矛,“西蒙斯,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