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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夜半上山

上帝创造了男人,又从男人的胸腔中抽出了一根肋骨创造出了女人,所以,一个男人的心中肯定装着不止一个女人,就像胸腔里不止一根肋骨一样。

自打看见姜雨谣的第一眼,原本还是懵懵懂懂的陈诺便对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事情顿悟了,至于后头求之不得寤寐思服那都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他还一度十分享受这种暗戳戳单相思并送上遥远祝福的感觉,有些悲凉又有些潇洒,生的伟大,恋的光荣,自得其乐沉迷其中。

而颜青的出现则很快打破了他原以为是坚贞不渝的神圣的爱慕之情,只可惜颜青的消失比姜雨谣还要迅速,姜雨谣就像是天空高挂的月亮,他好歹瞻仰了几日,等到天亮了月亮也就下山了,而且还留了个盼头,指不定天黑了月亮又出来了呢。而颜青就像流星,刚刚照亮了他的人生,就在他盘算着将来如何呵护她的时候,便再也消失不见,却在他的心底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

往事只能成追忆,陈诺只好把那些思念也好欢喜也好悄悄揉碎了收拾好通通埋在心底,甚至胡不群他都不敢告诉。这些想法别说胡不群会笑他,就连他自己也会笑。现如今,流星已逝,明月不在,日子还要继续,陈诺只好每日例行公事,跟在王阳后头混日子。

俗话说虎父无犬子,有王总这样的虎父在,王阳自然也不是什么好惹的主,从小最爱看的就是水浒传,只恨是个女儿身,要不然早就腰揣两把宣花板斧深入社会了。她倒也算不上惹是生非,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磕磕碰碰肯定是少不了的,加之王总在外面也有些不对付的势力,因此平日里王总会让人跟在后头护着她,只是那些人要么愣头愣脑要么敷衍了事,除了让她心烦就没有其他一丁点讨喜的地方,因此王阳总想着另觅人选,之后便有了前面的故事,再加上君子不夺人所好,小女子却最喜欢夺人所好,自然是要从颜青那里将陈诺挖来的,这让她暗爽了好两日。

又过了一个多月,日子逐渐趋于平淡。这日下课,王阳让人传话来,说是晚上要去东山会故友,吃老鹅,要他随行伺候,陈诺越听这话越觉着自己就像是宫里的小太监,就差个小凳子小桌子之类的名号了,整天护送主子吃喝玩乐。可无奈合同在身,他身不由己。

到了东山,故友重逢,一锅老鹅几壶温酒,在古香古色的雅间里颇有几分文人小聚的味道,陈诺坐在边边角,酒也不敢喝肉也不敢吃,偶尔夹一筷子鹅爪下饭才没有饿死,望着王阳她们推杯换盏大快朵颐,他只能报以礼节性的微笑。席毕已是深夜,王阳的朋友还不忘夸他,比之前那几个识相多了!

王阳喝得微醺,准确来说是她自认为微醺,反客为主将友人一并送走后,才想起来酒后不能开车,再看向陈诺,顿时酒醒一半,忘了这家伙什么都好使,就是不会开车麻烦些,这下好了,东山这么偏远的地方,又入了夜,想打车都费劲。

陈诺陪着她大眼瞪小眼,王阳却又来了兴致,提议道,不能干等着酒醒吧,不如去吹吹这深秋的晚风!陈诺心里叫苦,每天晚上和胡不群回去都是吹着深秋的晚风冻得瑟瑟发抖,这大小姐是不食人间烟火还是怎么滴,竟然还专门要受这寒凉,不是吃饱了撑的么?更撑的是,大小姐不仅仅要吹吹晚风,还要吹吹晚上的山风,一心要往山上爬。陈诺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你一女流氓装什么文人骚客啊,人家登山远眺是要感悟抒怀的,你上去能干点啥?

于是,他装作谦逊地提议道:“这个点山上黑灯瞎火的,还是不要去了吧。”

大小姐大手一挥:“你傻不傻,现在当然黑灯瞎火,我是上去看日出的!”

“日出?!”陈诺两眼一黑,“这才几点啊?”

“不经历黎明前的黑暗,又怎能看到金光破晓的灿烂!”大小姐毫不在乎地丢下一句,自顾自继续往上。

陈诺傻了眼,这回他终于算是明白那日张龙那句意味深长的‘保重’是什么意思了,想必这位大哥这些年也被折腾的不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