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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好久不见

林榛的力气远没有赵铭的大,半推半就之下很快就来到了洛府门口。

他盯着门上的匾额发呆,上面龙飞凤舞书写两个大字。

“洛府”

林榛上次就知道,赵铭是洛家的亲戚,可赵洛不同姓,他与洛家小姐又以兄妹相称,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白天表哥表妹,晚上死鬼宝贝的那种乱七八糟的关系,可仔细一想,这厮进了青楼都能喊上十个女子在一旁蹲墙角,洛家小姐和他关系单纯倒也挺正常。

应该是洛家老夫人膝下的某位姑娘嫁到老赵家去了,才有了这一层关系。

他记得祝初瑶说过,洛家的上一代小姐嫁到哪儿去了?

还没等他细想,就被赵铭一把推入了门内。

洛府很大,第一次见到如此豪宅的林榛只能紧紧跟着赵铭。

见势不妙便溜之大吉这个想法看来是要放弃了,这院子盖个足球场和篮球场都绰绰有余,光院中的假山池塘就要比祝家还大几圈,高墙大院,自己又好像自带百分百走进死胡同这个属性,还怎么跑。

赵铭在某个房门前停下,猛地推开门,屋内几位丫鬟下人迎了上来,恭敬地叫了声:“赵少爷!”

“大小姐呢,苏姑娘呢?”赵铭向屋里看了看,急切的问道。

“回少爷的话,大小姐身体有些不适,刚回后院休息,苏姑娘也回去了。”

林榛闻言一愣,这么说,没他的事了?

他转身就要走,却又被赵铭一把拽住,沉吟片刻,开口道:“你能不能在这里等候片刻?”

好不容易逮着林榛,要是把他放走,还不得被大小姐和苏姑娘烦死。

林榛看着赵铭,想了想,此处便是洛府,晚上约定好要参加的诗会就在这,此时天色已晚,在此等候总要比跟大郎二狗在街头喝西北方来的高强。

而且林榛还欠着赵铭人情,不如顺水推舟,呆在这等到诗会开始去寻祝初瑶算了。

赵铭见他点头同意,神色大喜,嘱咐好丫鬟下人好生伺候林公子,他就大步出门,跑向偏院。

与此同时,一辆马车缓缓驶到城门口,祝初瑶扶着轿子拾级而下,碎步走入城中。

她记得,村子里的人在城西集市上卖栗子,此时距离诗会的时间还有片刻,不妨去寻二狗,说不定,林榛正与他们在一起。

......

西市的街道上,来往的行人不见减少,一位粗糙汉子和一位更粗糙的汉子面前摆放两个竹筐,搭着肩膀聊得热火朝天。

“老萧,不是我跟你吹,你往那看,看到那个沽月楼没。”

萧大郎顺着二狗手指的方向望去,沽月楼已经点上了灯笼,烛火映照之下更显奢靡。

“怎么的,你还去里面吃过饭?”

二狗一拍大腿,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神色,“老萧,咱那可不是进去吃过饭,咱是被人请进去的。”

“你是和先生一起去的吧?”萧大郎眼皮都不抬一下,随口说道:“人家小二能放你进去,一定是把你当成了先生的下人。”

“下人?你见过有我这么英俊的下人?”二狗被戳了痛处,暴跳如雷。

“英俊,呸,你多久没照过镜子了?”

二狗哑口无言,不和他一般见识,继续吹嘘道:“就刚才带走先生的那位少爷,够阔气吧,带咱和先生去了醉仙楼!老萧,你没去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