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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开堂审理

主审听此又问,“李貌,在你左侧的是风云堂的讼师安风,你可是自愿让她为你辩护?”

李貌缓缓的抬头,看向安风,安风也看向李貌。

李貌想起那日自己差点命丧黄泉,幸好有眼前的女子维护。这是保护过他的人,他有什么理由不愿意呢?他甚至感激王阳堂之人将他的案件拒之门外,才有幸遇到真正能够维护他之人。

“雇请安风讼师,遂本人自愿。”李貌喉咙干涩难忍,却依旧将此长话说在众人面前。

李貌眼神坚定的看向安风,安风心中更加的坚定,作为讼师,没有什么比雇主信任你,更开心的了。

“嫌犯自愿由风云堂讼师安风为其辩护,审判就此开始。”主审得到了李貌的答案,便继续审判的程序。

“明月楼琉璃碎尸一案中,死者琉璃的尸体在李府后院被人发现,经仵作细致的验尸与官府的查探,人证物证皆指向嫌犯李貌。当前物证,琉璃尸身近处有多个脚印,皆与李貌的脚印相符,而人证中,李府与云府的下人皆看到李貌与琉璃有过激烈的争吵,由此就得,李貌存在杀害琉璃的动机。除此之外,重要的罪证还有,在官府的搜查下,李貌的床下藏有血衣,正是那日他与琉璃争吵时红衣里所穿内衬。”主审将李公子涉案的证据一次性说完,而后看向李貌。

李貌安静的听着主考详列的证据,众人都惊讶李貌为何在面对这些指正能够这般的冷静。而只有李貌知道,主审口中的这不过二三的证据,他辩驳过多次,却无人相信,所有人都道他是一个杀人犯,更嗤笑他竟为一个馆里的姑娘搭上一生的清白。

因此在此刻,李貌已经麻木,他无法通过自己的力量再奋起,在嘶声竭力的呐喊自己是无辜的,所以他并未多有任何情绪,他心中唯一的希望只有安风,若是安风对此证据也无计可施,那他便只能下地狱,对此,他早就做好了准备。

“李貌,你对指控可有异议?”主审面上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声音也没有什么温度,冷冷的问李貌。

李貌轻轻的点头,也不看人,只用轻微的声音道,“我无罪。”

由于李貌的声音过低,在场的众人都无人能够听到他的话,主审在坐上再次大声的质问道,“李貌,你可有什么异议?”

李貌本已无力,但面对此情况,他想起安风那坚定的眼神,身体似乎又多了一丝力量,他突然大喊道,“我无罪!”

这一次,所有人都听到了李貌辩解的声音,辩解的声音一出,自然会有不同的声音回应,只同情的声音甚少,有的只是对李貌辩解的厌恶。

“既然你不认罪,那你便要为证明自己的清白而提出证据,李貌,由你一人对此指控辩解还是由你的讼师为你辩护?”主审并未理会周遭的讨论声,秉持着惯有的态度问李貌。

李貌两手用力的撑在地上,似乎通过这动作能让他的背部挺直一些,他不愿再弓着背受人屈辱。但因多日的折磨,此法也无济于事,“由我的讼师为我辩护。”

主审点头,“风云堂讼师安风,你的雇主并不认罪,你是否持相同的意见?”

安风吸了一口气,让自己的情绪平稳后,才与主审道,“是,我与李公子都坚持认为李公子无罪,为此,我们将会提出有力的证据,洗刷冤屈。”

“可有物证需当堂提供?”主审问。

安风点头,“在保释李公子的理由书上,安风已经移交给知府大人一份证据。”

主审侧头去问知府大人,“是何证据?”

知府大人让人呈上一个信封,信封中是安风放进去的红色布条,主审将布条取出,不明其意。

安风解释道,“主审,为证明此证据,我方需申请霓裳楼的老板娘出堂。”

主审与左右两侧的会审大人商量后点头道,“允。”

王二的媳妇一早便在外候着,等着安风的吩咐,如今听到堂上传唤,便随着捕快上堂。

“堂下可是霓裳楼的老板娘?”主审问。

王二媳妇对着几位主审行了一礼后道,“正是民妇。”

主审看向安风,“请此人上堂的意义是何?”

安风走上前几步,要过主审手中的红布条递给王二的媳妇,“大嫂嫂,您看看这红布条有何不同?”

王二媳妇接过红布条,摸了摸笑道,“并无不同之处。只这布条是我家的,用料比别处精细。”

听此,堂外围观的众人哄笑起来,都觉得安风问的问题实在上不了台面,又笑王二媳妇果然是个生意人,何时都不忘自己的买卖。

安风又继续问道,“大嫂嫂,虽说都是红布,但男女有别,请问大嫂嫂,你手中的红布,是男用还是女用?”

王二媳妇无一丝犹豫便道,“这布稍稍绵软,是用做新娘红衣的布料。”

安风点头,“主审,我的问题问完了。”

“堂下证人可退下。”主审与王二媳妇道。

王二媳妇退下后,安风才与主审道,“几位大人,安风提出这红布,只因死者手中也有相同的红布,仵作记录本中明确的写到,死者手里一直死死的拽着这红布。几位大人刚刚也听到了。这红布是新娘穿的红嫁衣上的红布,由此证明,李公子并不是唯一见过死者之人,甚至可以证明,凶手另有其人。”

“此证据由官府核查后,稍后予以论证,讼师请提下一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