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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早知道学兽医

宋书书脑海一片空白,迷迷糊糊的,发现凤哥居然跟着自己,一块到了村委,他居然答应一块来吃鱼!他居然不是吃素的!

砖灶大锅炖鲤鱼,炖了足足一个小时,有道是千炖豆腐万炖鱼,都是越炖越香,越炖越入味。

临出锅的时候,胡莉和虎啸林,无师自通地加入了黄花菜、野葱等,甚至还加入了茄子和土豆块,除了提鲜之外,就是弄了满满的一大锅,十二印的大锅啊,这一大锅炖出来,虽说喷香扑鼻,可是在宋书书看来,怎么看都像一锅猪食!

对了,猪是杂食的,人能吃的,猪肯定都能吃,猪能吃的,人也差不多都能吃!

还好,屋里的酱焖杂鱼没闹出什么妖蛾子来,酱焖嘎牙子、柳根和滑子这种个头较小的杂鱼,就不能像大鲤鱼炖这么长时间了,十几分钟刚刚好,时间长了鱼肉就散了,失了那股子鲜味。

大盆大碗一端上桌,就听咣吃咣吃的动静,像极了农村喂猪时候才会发出的动静。

凤哥十分秀气地,挑了几根黄花菜和野葱,鱼肉也只挑着鱼腮前那一小块指头大小的肉吃了便放下筷子,轻轻地抿着老候拿来的果酒。

乌天贵本来只是客气地挑了点土豆,然后绿豆一样的小眼睛刷地一亮,每一筷子都奔着土豆较劲.

宋书书暗道一声这老王八真会吃,与鱼汤一块同炖的土豆,本就在绵软之余,又渗入了足够的鱼汤的鲜汤,再加上炖的时间足够长,筷子稍稍一触,糯软的土豆直接就粘到筷子上,唆啦一口,滋味十足。

一块土豆下二斤白酒都不成问题。

宋书书给他夹了一条嘎牙子,这种鱼只有一根大刺,没啥毛刺,筷子一扒拉,蒜瓣一样白生生的鱼肉便散开来,吃完之后,只剩下鱼头连着一根大刺。

鱼肉鲜得让乌天贵都有些停不下筷子了,可惜他的动作慢吞吞的,第三次伸筷子的时候,一盆大酱焖杂鱼,就剩下盆底的那点汤了。

要说最会吃的,还是宋书书,盛了一碗米饭,趁乱夹了几筷子黄花菜,然后用勺子,在炖鲤鱼的大盆里盛上几勺汤。

因为加入了土豆,炖到一夹就散碎的土豆泥,混合到鱼汤里,使得这汤汁十分粘稠,往米饭里一绊,软软糯糯直黏筷子。

再加上北方的米跟南方不同,南方的水稻一年两三熟,甚至是一年四熟,生长季太短,产量固然是大了,但是蒸出来的米饭,吃起来渣渣拉拉的,直划嗓子。

北方大米不一样,水稻每年只产一季,生长周期长达五六个月,就算是最次的大米,蒸出来的米饭都是颗颗饱满圆润,吃起来还带着些许弹性。

再跟这浓稠的鱼汤一拌,鱼汤完美地填补了米粒之间的空隙,两种截然不同的口感,融合得天衣无缝。

真的,这天底下,没有任何一种食物,会有这种即能大气地填饱肚子,又能兼具鲜与美的口感,能让人吃到撑死都不带翻白眼的。

“别光顾着吃呀,来来来,喝点喝点,老王八,你也喝点吧!”老候举着满满的一杯北大荒白酒,向正埋头狠吃的一众妖怪加村长劝起酒来,特别支书乌天贵,更是被重点照顾。

乌天贵摇着头道:“不行不行,我不能喝,喝点就醉,你们喝,你们喝,甭管我!”

凤哥接过酒瓶,给自己和宋书书倒了一杯鲜血如血的果酒,说是用灯笼果、迭迭米还有野百合、枸杞酿出来的,这种果酒除了果香和酒香之外,还有几分淡淡的花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