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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在孙思邈面前装逼

“嗯,也好,我也不与你客气了,你帮我把这些药材都装进那个罐子里罢。”说完孙思邈指着地上的一摊药材回道。

两个人忙活半天,才把院子里的药材分门别类的收拾干净,而后洗净了手,孙思邈把李明宇带进屋中落座。

孙思邈倒了碗水给他,开口道“娃娃,我与李家乃是故交,你师父算来还是我的晚辈,往后我唤你明宇可好?”

李明宇躬身施礼道“孙道长太过客气了,您是我师父的长辈,那自然也是我的长辈,您就把我当做孙儿一般就是了。”

“嗯”孙思邈点点头,道“如此我也不客气了,明宇,你昨日所说,老道我回家细细思量过后,觉得甚有道理,不过心中却还有些疑问。昨日说起那个细菌会引起伤口发炎来,既然肉眼不可见,又怎能确定用烈酒擦拭过后就能消灭细菌了呢?”

李明宇想了想,他只是学过一点关于战场急救的皮毛,很多东西都一知半解的,更何况面对一个一千多年前的古人很多名词都没法和他解释清楚,只得答道“其实昨日我已对道长说过,佛家说一滴水里有十万八千虫,其实不光是水里有,我们身边到处都有,只不过看不见罢了。比如一块鲜肉,放得时间久了,就会变臭不能吃,吃了就要拉肚子,这就是细菌已经布满那块肉引起变质。而烈酒刚好是这种细菌的克星,擦过伤口以后,就会杀死一大部分的细菌,剩下的少部分,以人体自身的免疫力就能化解。”

孙思邈听后若有所思,问道“也就是说,如果把肉放入烈酒中,过了很久都能吃?”

“呃....”李明宇被他问得哑口无言,想了半天,才答道“估么是不成的,我只是说烈酒能杀死一部分细菌,但是仍旧会有残留,这残留的就需要依靠人的身体自己化解了,少部分对人来讲无碍。就像砒哦霜虽然是毒药,但是只要把握好剂量,也可以用来祛除肚子里的蛔虫。不过我听人说,把毒蛇泡入烈酒中,再加入一些药材,就会变成药酒。而且泡的时间越久效果越好,被药酒浸泡几年的蛇肉仍可以吃了治病。”

孙思邈点点头,似是认同,道“唔,不错,《神农本草经》中有记载过,蛇肉可以活血驱风、除痰祛湿、补中益气。用毒蛇泡酒再加入一些特殊的药材,可以祛风活络、形气和血、滋阴壮阳、祛湿散寒。嗯,如此便说得通了!”

李明宇听他说完,暗地里抹了把冷汗,道声好险。他是随口而说,哪里知道里面那么多门道,还好孙思邈自己找到了理由圆了过去,要不然真要被他问住。

李明宇又道“我看我的小黑有时受了轻伤,便用舌头舔,也不见伤口有发炎,想来动物的口水对它自己来说也能起到作用。而且小黑吃完了肉,也会用舌头舔干净它自己的毛发,从不见它生病,想来动物口水中也含有能杀菌的成份。”

“嗯?似乎有点道理,家中那小猫小狗刚出生时,母兽便会为它们清舔干净,想来也是为此了?不过毕竟野兽懵昧,不能与人相比,所以这口水到底有没有作用还需要验证才知。”孙思邈若有所思道。

李明宇怕孙思邈继续纠缠这个关于烈酒杀菌的问题,忙道“其实不光是烈酒,开水,火烧,特别浓的盐水都可以消毒,只不过对于伤口来讲,用酒会好受得多。”

孙思邈闻言点头道“嗯,不错,老道我给人针灸之前都会用火烤一下银针祛毒。”

李明宇不想再谈细菌这个话题了,话锋一转,回道“其实像昨日那般情况,如果不缝针,把伤口用火烤一下,让血管收缩,也是可以止血的。不过会比用针缝疼痛百倍。”

孙思邈听完,见猎心喜,道“火烤也可以?明宇你小小年纪竟然懂得如此之多的新奇法门,实在是不简单啊。还有什么,快快道来!”

李明宇心里松了一口气,还好孙思邈更多的是关注医术而没有刨根问底,不然真难以解释自己怎么会懂得这些,当下便把自己知道的关于战场急救的一切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

两个人一个医道知识渊博,举一反三,一个有着后世的见识和经验,虽说李明宇于医道只懂得皮毛,不过好在来自于后世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也算是见多识广,两下里互相讨论验证之下,都觉得受益匪浅,不知不觉已聊到了夜里。

孙思邈看天色已晚,招代明宇用罢了晚饭,临别之时,老道依依不舍,道“明宇,今日与你一谈,实在是另老道我大涨见识,你对外创独辟蹊径的处理方式以及你提出的“病从口入,卫生防疫”的理论也为老道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虽只短短一个下午,但是已让我心有所悟,以往许多疑惑也是找到了新的研究方向。不过事关人命,贵比千金。仍需要用你所说的“临床试验”反复验证才是。”说罢,孙思邈把李明宇送出门外,道“天色已晚,你自己回去要多加小心。老道我就不送了,回头还要把你今日所说记录下来,细细整理。”

李明宇用晚辈之礼拜别孙思邈,回道“孙道长留步,您说的是,晚辈只是提出些自己的想法,还需要通过您高明的医术验证后才能证明有效。本来我打算详细书写下来呈给道长过目,可无奈我的字实在见不得人,只好想起来什么说什么,也不知遗漏了没有,往后我再想起什么,再来禀告道长。”说罢,又施了一礼,返回家中去了。

时间流逝,又过了月余,李明宇每天除了练武,操练孩子们,晚上说故事之外,又添加了一个新的日程,每日都去孙思邈的草庐中坐坐,想起什么疏漏遗忘就告诉老道,然后两个人一起讨论印证,一来二去之下,才月余的功夫,两人已成了忘年至交。

李明宇对于这位医道圣人,从心里佩服,竭尽所能的把他所知道的后世关于医学方面的知识倾囊相告,希望能借助这位医道大家的才学,让医学能更进一步的发展。

孙思邈也是打心眼里喜欢李明宇这个孩子,天资聪颖,七窍玲珑,更为难得的是脑中的诸般奇思妙想,看似天马行空,但仔细推敲之下却又不无道理。年纪虽小但一番见识远超常人,对事物观察入微,他日成就定不可限量。

这一日,李明宇正在操练村中孩子拉练体能,听得一阵马蹄声传来,循声望去,李玄霸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风尘仆仆的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