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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 体格实在太强壮了

蒋家婶婶想了想,摇了摇头,说道:“民妇记不清楚了,因为当时天色已经不早了,小夫人昨天出门赶集,走了不少的路,累得很,回家之后早早就上床休息了,我当家的回来之后,隔着门跟民妇说了几句话,好像是说和人打了架,还骂了我家大侄子蒋忠厚,再然后他就回自己的屋里睡觉了。

民妇和我当家的平常是分房睡的,所以昨天晚上他到底怎么样,民妇是不知道的,只是今天早晨叫他起床的时候,发现我这当家的已经去世了!”

说到这里,蒋家婶婶忍不住又流下眼泪,呜呜地哭了起来。

李日知并没有安慰蒋家婶婶,但是也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夫妻两个都上了岁数,分房睡这个并不稀奇。

尤其是如果曾经有过妾室的话,那么夫妻分房睡就更是正常了。

当然这个正常指的是,在唐朝这个时代,在有妻有妾的富户家里是正常的,毕竟蒋大锤是曾经娶过妾室的,虽然这个小妾跑掉了,但是他确实是曾经有过妾室的。

那么夫妻两个人在有小妾的时候分房睡,后来小妾离开了两个人,也没有再合并到一个房间里住,这也是正常的。

所以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几乎可以说得上是简单直接了,就是北宫太殴打了蒋大锤,使蒋大锤重伤而死,只要李日知发下海捕公文,通缉北宫太,那么这案子差不多基本也就这样了。

李日知看向蒋家婶婶,然后很严肃地说道:“你的大侄子与本案有牵扯,虽然他也跑来递交状子,并且在状子里面,把自己摘得很干净,但是本官其实是很清楚的,他和那个北宫太是一伙的,而且在采石场的时候,成县尉也问了那里的人,就是你大侄子跑到那里去报的信儿,北宫太这才逃跑的。

那么,现在本官问你,对于你的大侄子蒋忠厚,你是想要不予追究呢?还是直接把他列为被告之一?”

其实,李日知说的不予追究,并不是说只要蒋家婶婶说不关蒋忠厚的事,那么他就不给蒋忠厚判刑,并不是这个意思。

而是,蒋家婶婶如果不想要特别怪罪蒋忠厚,那么他在判刑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一点。

打个比方说,这个罪可以判蒋忠厚五年到八年的徒刑,那么李日知根据蒋家婶婶的态度,可以判他五年,或者,判他八年的刑期,也就是所谓的上限,或者下限的关系。

蒋家婶婶拍着胸口,生气地说道:“请县令大人狠狠地责罚蒋忠厚,这个混账东西就是欠揍,打他一百板子,打断他一条腿,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再胡闹!”

蒋家婶婶的这话一说出来,李日知就明白什么意思了,这是舍不得呀!

不管怎么说,就算是蒋忠厚再混蛋,他也是蒋家婶婶当成是亲儿子一样养大的人,蒋家婶婶生气归生气,可是如果要让蒋忠厚死掉的话,她是舍不得的。

估计蒋家婶婶以为,如果判了蒋忠厚的罪,那么可能就是死刑!

其实不是的,她想错了,其实就算是北宫太也不是死刑,北宫太应该是误杀,而不能说是谋杀。

但是,北宫太没有投案自首,反而逃跑了,所以抓住他之后,量刑方面肯定要从重处理的。

如果李日知把他移交到兖州刺史那里判刑,兖州刺史硬说他是谋杀,畏罪潜逃,把他判了死刑,砍了脑袋,那其实也说得通的。

关键就是看判刑的那个官员,是怎么认为的,这里面操作空间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