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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3章 一点感觉都没有

其他的化妆师不懂这是什么首饰,只知道这条额链真的好漂亮,不妄想拥有,只希望能摸下。

罗兰明白了,为什么会给她设计这个发型了,戴上‘boundqueen’,白摇玉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看得罗兰也好羡慕。

白摇玉紧张,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看着自己,“怎么了?很难看吗?”

“你要是难看,世界上的女人还能活吗?”罗兰翻了个白眼,她这个样子,生在古时候,就是一个乱世佳人。

白琴含着笑,“我的女儿是世界上最漂亮的新娘子,来,笑一笑,出嫁了就应该要开开心心的,以后到了婆家,不要再像在家里这么随便,要懂得孝敬公婆,照雷好丈夫,这才是一个女人应该做的。”越说越感伤,白琴揉了揉眼眶,“妈知道你嫁的是豪门,不希望你能锦衣玉食,我们人一辈子能花多少钱,我和你爸不也是穷着过来的,过得幸福就好,相夫教子最重要,做好一个妻子该做的,珍惜每一天,珍惜自己的家庭,丈夫是你自己选的,若有什么不顺心的,你也得多多体恤他,记得了吗?”

“妈!我记住了!”白摇玉梗咽哽咽着,路是她自己选的,将来也只有走下去的份,母亲和她说的话,她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只是嫁的人不是自己的所爱,叫她如何幸福呢?

“别哭了,时间到了,别让人家等久了!走吧!”白琴推搡她到家门口,白建国闪到一边,他也舍不得啊,养了二十年的女儿就要嫁人了,想想他也想哭,不可是能哭,大喜日子掉泪,这不是让人看笑话了吗?

“妈!”白摇玉大喊一声,立在门口,青葱小指抓着门框,小声的抽泣,“妈,你要好好照雷自己,不要再批改作业改到凌晨了,爸,你的腿走路不方便,过马路一定要小心啊!”

白建国侧着身子,不让他看到他已经红了的眼眶,对她摆摆手,“走吧走吧!”

罗兰扶着她,白摇玉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她身上,出来院子,司机打开车门,她坐了进去,罗兰递了一张纸巾给她,帮她擦掉泪水,再这么哭下去,妆容都会花了。

加长版的林肯车启动,离养育她二十年的家,不,应该说是娘家,越来越远,虽然在车内,她还可以清晰泼水的声音,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她想回头,望一眼那渐行渐远的娘家,可罗兰按住她的脑袋,“摇玉,不可以的!”在t市,出嫁的新娘只能看前方,不能回头,这是不吉利的,是t市的习俗。

婚礼

教堂前,米优诺捶打着巴掌,怎么还没到!

她身边站的人是莫朝东,莫朝东是伴郎,他作为雷萧的好友、好兄弟,是伴郎最合适的人选,他也再盼望着接新娘的车能快一点到,只是为了车上的另一人。

比他们更急的就只有雷萧了,他的心如同一团乱麻,他在想,她会不会后悔了?就算后悔,那也来不急了,婚礼都在进行了,不能缺少新娘!

眺望着,远处驶来了一辆林肯车,米优诺激动的拉着雷萧,指着远方,“来了来了,萧,你看到没有,新娘来了!”

雷萧只雷着看那辆里面有他女人的车,没去看到米优诺。

米优诺激动过后松开了她的儿子,婚礼她能来参加,她已经很高兴了,雷林海没有来,她也不觉得遗憾,能亲眼看到自己的儿子的婚礼,算是了却了她二十多年的心愿!

白摇玉下了车,惊艳到全场所有人,她垂着眼帘,不去看他们,雷萧握紧拳头,走到她身边,弓起胳膊,白摇玉挽着她,全场一片惊呼,有媒体要过来采访,保镖把他们拦在外面,免得他们太吵,影响到婚礼的进度。

白摇玉可以感觉到身边人身体的紧绷,她也不是很自然。雷萧不敢看她,这套婚纱是专门为她设计的,露肩式礼服,很独特的设计,给人一种华丽的贵族感,很符合她的气质。

明眸皓齿,再佩戴上‘boundqueen’,就像是戴安娜王妃在世,倾国倾城。

走进教堂,牧师已经准备好了,婚礼开始了,牧师祷告:愿神赐福于你们;今天,教会在上帝面前聚集,在圣堂内为你们公行神圣隆重的婚礼。婚姻是蒙福的、是神圣的、是极宝贵的;所以不可轻忽草率,理当恭敬、虔诚、感恩地在上帝面前宣誓,成就基督徒婚姻的要求!

在念誓词的时候,莫朝东不停瞄向罗兰,她今天也好美,简单伴娘礼服她穿着感觉不够,总想看她穿更隆重的婚纱。

罗兰不是傻子,莫朝东一直在看自己,她是有发觉的,只是装作没看见,继续婚礼祝福着白摇玉,自从他没来再缠着她后,她竟然会犯贱的忍不住去想他,每想到他的时候,都会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告诉自己要死心,这个男人不值得你留恋!

牧师开始问新人,“我代表教会在至高至圣至爱至洁的上帝面前问你:你愿真心诚意与新娘结为夫妇,遵行上帝在圣经中的诫命,与她一生一世敬虔度日;无论安乐困苦、富贵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病弱,你都尊重她,帮助她,关怀她,一心爱她;终身忠诚地与她共建基督化的家庭,荣神益人!你愿意吗?”

雷萧很干脆,“我愿意!”

牧师又问,“我代表教会在至高至圣至爱至洁的上帝面前问你:你愿真心诚意与新郎结为夫妇,遵行上帝在圣经中的诫命,与她一生一世敬虔度日;无论安乐困苦、富贵贫穷、或顺或逆、或健康或病弱,你都尊重他,帮助他,关怀他,一心爱他;终身忠诚地与他共建基督化的家庭,荣神益人!你愿意吗?”

我愿意

白摇玉抬头,雷萧的心提到嗓子眼,生怕她会出什么意外情况,只听见她淡淡的说,“我愿意。”为了孩子,她愿意。

不带一丝感情,听不出任何情绪,全场的人没有注意到,依旧鼓掌,牧师说,“求神赐福,使这戒指成为你们永远誓言的凭据,愿你们从今以后彼此相爱、永不分离、相互约束、永远合一!”

交换戒指,雷萧给她戴上,白摇玉恍惚,‘彬,你知道吗?我要结婚了,可新郎不是你!’

她也给他戴上戒指,很平静,没有一丝犹豫。

婚礼进行得太顺利,超乎他想像的顺利,就像一个机器,让做什么就做什么。

白摇玉始终低着头,掩饰她内心的感伤,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般平静?大概是因为认命了吧,站在这里之前,她就很明确告诉自己过,什么爱情,都已经是过眼云烟,现在她想要的,就是给孩子一个正常的家庭,雷萧说得对,私生子会受到不一样的对待,她不忍心孩子出生后会委屈了他,所以,她答应嫁给雷萧,不仅为了孩子能健康成长,她也想过平静的生活。

夜晚。

白摇玉还身着婚纱,坐在梳妆台前,本来是没有这块桌子的,是雷萧添上去的。她现在的样子,就像一个没有自主思想的洋娃娃,虽然美丽,却没有自己的灵魂。

心境就仿佛一潭没有一缕海风的湖水,眼眸转了转,指尖触摸了轻柔如鹅毛的婚纱,这是她的婚纱?她结婚了?就是今天?为什么没有半点喜悦?每个女孩子从小就会盼望着拥有一场盛大的婚礼,她的婚礼这么奢华,为什么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呆坐了许久,脚都发麻了,但要一点想要躺下来的心思都没有。

她惧畏那张床,自己是在那张床上遗失了最初的美好,包括雷萧,但每次见到他,恐惧都会被愤怒取代,对他有恨,有反感,那又怎么样?到头来不还是乖乖送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