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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淡紫色的花瓣,发出清新淡雅的香味,很是好闻,朝歌将花拿在手中,一路走。

近日兰渠宫中有喜事,陛下的宠妃,兰贵妃殷氏,新添了一个小皇子,陛下已年过半百,如今又得新子,自然是开心的不要不要的,巧的是,新皇子出生当天,不知哪里人在哪里寻得的一块神石,让陛下觉得这是皇族庇佑,上天有灵,是大大的福泽,并准许可以同太子的仪式庆贺,更让殷氏依皇后之礼,赐中宫夜宴,今日,便是新皇子满月之日,宫中一干人等,自然是忙的无暇分身了。

“奥,母妃已让秦王去操办一应事宜,父皇也同意了,我也是无事,乐得清闲,所以想着来……”靖阳说的很是吞吐,他知道,朝歌听了,定然是会不高兴的。

果然,朝歌一听,就很是生气,气急败坏的说道,“哪里来的清闲!”

朝歌捏着手中的花,长长的指甲不小心嵌到了皮肉,“哥哥!殷氏惯会这些把戏塞怼哥哥,偏生父皇总是向着她!”

朝歌素来同殷氏不对付,不服管教,再加之,朝歌是唯一的嫡长公主,郁后去世多年,中宫无后,朝歌本是兰渠最尊贵的女子,殷氏却总爱以母以君的名位去压着朝歌,自然不快。

靖阳又何尝不委屈,不替朝歌委屈,不替自己委屈,奈何纵然对殷氏有诸多不满,自己又能如何!殷氏专宠多年,母家势力庞大,又有秦王,渐渐起势,在朝处处同他制衡,靖阳知道更多时候,朝歌是在替自己打抱不平,可是他也没有办法,这局面,轻易如何扭转!一个不小心,便是粉身碎骨,自身难保。

“兰贵妃育有皇子成年,如今又添皇儿,应该的。秦王是她的亲子,自然更亲近些,也比我合适些,没有什么的。”靖阳平静像往常一样,再一次的同朝歌解释这一次的起因缘由。

这样的事,不止一次了,每次不也都好好的过来了吗!

牧凌天在前朝都已经很习惯了,愿着她的朝歌在后宫也能明白并习惯。说到底,荣宠,不过王位上那个人的一念之间罢了,而那个人如今更宠贵妃和秦王一些,母凭子贵,子因母尊,牧凌天和牧荣凰也是如此,都是一样的。

“哥哥!”朝歌很显然不同意这一番言论,

“哥哥是太子,是嫡子,若不是母后早亡,殷氏借着母亲的阴泽,哥哥哪里会养在她的膝下,若非哥哥养在她的膝下,又哪里来的殷氏的贵妃之尊!如今她的孩儿成年封王,新生孩儿宴请中宫,已是莫大殊荣,就不懂得善待你!如今来分亲疏有别,早干嘛去了!”朝歌说的面红耳赤,也不无道理。

说起这个太子之所以养在殷氏的膝下,也是有很大的缘由的。

原本这个殷氏只是满宫里一个小小的美人罢了,后无家族,前无恩宠,日子就这样过着等着终老一生。

郁后,也就是靖阳同朝歌的生母,霍北黎族长公主,嫁入兰宫封后,总是生病,不知是水土不服还是生下了第二个孩子的缘故还是怎么的,心绪难解,身子总不是大好,太医治了许久,仍是不见好,都说男女有隔,有些疑难,宫中太医也不好细细询问,得知宫中美人殷氏会些推拿针灸,略通医术,便想着伺候在郁后的身边,好生照料,但也方便许多。

经此,郁后的身体却也是有些好转了,虽然还是断断续续的咳嗽,吃着药,脸色却也是日渐红润有光泽了,可谁知,最后还是红颜薄命,早早的就离开了人世,太医说是心血耗尽,虚空而亡,身子实在是太差了,药食无力。

异族女人为后,前所未有,所以大家都说,她是凉薄无情的兰渠王用心真真爱过的一个女人,叹她命好,惜她福薄。

郁后死了,陛下很伤心,可是再伤心,伤心一阵子也就过去了,倒是便宜了那个殷氏,因了在郁后身边照料的缘故,在这期间,得了陛下的赏识宠爱,封了嫔,之后怀上了皇子,提了妃位,封号兰。后来郁后去世,咱们陛下身边的可心人,就只有兰妃一个了。

那时牧凌天已经是靖阳太子了,而嫡公主荣凰是陛下最宠爱的,郁后一走,后宫中人,谁若能争得这对兄妹,将他们养在膝下,无疑是一个强有力的筹码,为自己的后半生谋上一段好的出路,殷氏仗着自己在郁后身边的这层关系,借机恳请陛下,说是定会好好照顾这一双儿女,视如己出,陛下竟也答应了,就这样,殷氏争得了靖阳太子,顺带着朝歌一起,自己也从原来的宫殿搬到了更为奢侈的韶华殿,后来过了几年,太子成年赐宫宇允上朝准政事,殷氏为名义上的母妃,位分自然不能低了去了,又顺理成章成了贵妃,自己的孩子成年后也被封为秦王。

不过这个兰贵妃殷氏也是有能耐的,城府颇深,手腕也很高明,硬是凭她一人,撑起了她整个殷氏一族,争得了如今的无上荣耀,也博得了陛下的万千宠爱,也让她的儿子在朝局中同太子平起平坐,到了如今……

“朝歌!中宫无主,父皇让兰贵妃掌管后宫大权,名义上她就是哥哥的母妃,自然也是你的母妃,这样的话,不可再说!”靖阳太子严肃的对着朝歌说道。

这可不是什么儿戏,嬉闹一下就好了,这样的话,自己心里知道就可以了,同他说说也无关系,若是被旁人知晓了去,被有心人加以利用,又该如何自处!如今,这个后宫,贵妃殷氏一手遮天,朝堂上,秦王亦是如此。

朝歌也不说话,她心里是生气的,她也知道个中牵连,自己不能再说下去了,不然受苦的还是哥哥,可朝歌仍是生气,将手中方才折的花一股脑扔给靖阳,顾自己一个人往前走着。

“瞧你,这样子,哪里有个女孩子模样,好了,哥哥陪着你不是更好!省的你整天叨叨,哥哥去哪了?哥哥又去哪了?还成天往树上跑!”靖阳倒也不恼,追了上去,跟在身后,厚着脸皮调侃道。

“我哪有!我才不稀罕你呢!”朝歌说是这般说的,可脸上还是放松了一些的。

靖阳顺势抓住朝歌的手,郑重严肃的说道,眼里满是心疼,

“好了,朝朝,哥哥同你是至亲血脉,打断骨头连着筋,是透进骨子里流着一样的血,其他人都不及你重要,哥哥一辈子都会保护好你的,不让你受伤害。”这个倔强的姑娘,这个美好的姑娘,因了自己,遭受了那么多,平白无故的牵连,却还是如此,可爱!

“不准再叫本公主‘朝朝’!”朝歌也是一秒破功的。

母后还在的时候,每次朝歌一生气,母亲都会叫她,朝朝,来哄她,取闹。

朝朝是朝歌的乳名,像极了男孩子,还是个多音的,难听死了!朝歌一般在不相熟的人那里,自称荣凰,大多数人不是叫她公主,那就是荣凰,只有同哥哥在一起的时候,哥哥同母后一样,喜欢叫自己朝歌,朝歌也喜欢别人这么叫她。

母后说过,荣凰,荣凰,哪里有那么多的荣耀于凰,这名字太华丽,太疏离,可母后不知道,名字名字,字已名为字,朝歌,也是一样的。

“本太子偏不!朝朝,朝朝……”

朝歌,很爱很爱她的哥哥,靖阳也很爱很爱朝歌,这种爱无关男女,却一样出于心,浓于血,渗透到了骨子里,仿佛自己都已经成了习惯。

母亲早亡,父亲不只是自己的父亲,只有他们才是至亲的人,他们习惯于互相安慰,互相照顾,互相帮助,互相为彼此舍弃彼此。“元冬,元冬!”

屋内,朝歌正端庄的坐在梳妆台前,由着锦香梳着她最拿手的发髻,自己则是一手把玩着梳子,翻来覆去的摆弄。

突然,喊了几声元冬,吓得锦香和其他奴婢好一跳!果然,端庄不过三秒,安静不过两两。

“在呢,公主殿下又有何吩咐?”彼时的元冬正在照料她的那些个花花草草,很是闲情雅致,被突然这么一喊,也没什么好气的,进了屋,这般说道。

元冬不似锦香那般的巧手细致,所以每次梳妆打扮的时候,都是锦香在里面伺候着的,一般都没有元冬什么事,今天又是怎么了!

“怎么?我还使唤不动你了?”朝歌一听她那有气无力的表情,故作生气的说道,却也只是挑了挑眉毛。

“公主这是哪里的话。公主千金之躯,身份尊贵,元冬不敢。”元冬行了个礼,恭敬的回道,只是这话里话外多少有着滋味在的。

“去把我的正红色宫装取来,就是之前吩咐尚衣阁做的那套,这么些时日,也该成品了,”朝歌吩咐着元冬。

元冬正要领命转身出门去取的时候,只听见站在身后的锦香开口问道,

“公主要它做什么?”于是元冬就止了步伐,一般这个时候,两人左右聊几句,结局都是不一样的。

锦香的心思一般都很细腻,细腻到什么程度呢,就比如说,太子殿下就比较欣赏她,觉得她才更适合留在宫里,留在朝歌身边。

“自然是拿来穿了,今夜中宫夜宴,皇子满月,本宫自是要盛装出席的,恭贺贵妃大喜!”朝歌轻巧的说道,抬手扶了扶锦香方才梳好的发髻。

“宫中贵妃大喜,主为陛下与贵妃娘娘,公主穿正红色出席,怕是不妥。”锦香回道。

正红色宫装除却王后,便就是待嫁的新娘出嫁那日所穿,只是这后宫无主,多年来都是以贵妃娘娘为尊,因而大家也都自然而然的以为这是寻常,都心照不宣了。

“对呀,公主的宫裙那么多,为何非要穿正红色去,”元冬也这般附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