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隽决定不杀狼崽了。
而且他好像下不了手。
是的,他可以杀死两个男人而心安理得,但是要杀死这只狼崽,还真有点困难。
王隽决定救它一命,直到自己回归现代社会。
他把狼崽丢进用来当布袋用的长裤的其中一只裤筒里,把长裤绑在背包上。
然后,王隽一手拿着手枪,一手拖着公狼往小溪走去。
公狼有点重,王隽估计有七八十斤。
他感觉有点吃力。
怎么,自己有这么娇气的吗?
或许是感冒影响了体力吧,没事的,出出汗,感冒便会好的。
到了溪边,王隽取下背包,放在岸上。脱掉鞋,圈起裤腿,下到溪里,用那把锋利的匕首剖开了狼的肚子,把里面的内脏取出统统扔掉,把狼皮剥了,切下两只后腿,用芭蕉叶包住,拿茅草绑了。
然后,上了岸,穿上鞋,背上包。
他将剩余的狼肉放进了树上的“巢”里。
放上去的目的就是留下后手,万一没吃的了,可以折回来吃狼肉。当然前提是狼肉还在,还能吃。
一通折腾下来,太阳已经爬高,王隽感觉自己好像有点虚,手脚有点打抖。
该是早饭的时间了,可是感觉肚子并不饿。这应当是感冒的缘故。
不管想不想吃,都应当吃一些什么。
他想起溪旁的芭蕉,上面结有果实。芭蕉虽然看上去还泛青,不是很熟,但应该可以吃了。于是他折回采了一些芭蕉,剥开皮,尝了尝。大致上已经熟了,但口感青涩。
因为口感差,王隽吃了两根就不吃了,算是打发了肚子。
丛林里能吃的水果还是不少的,所以他也没有切下芭蕉,带上一些。
于是,王隽继续上路。
因为出现了老虎,王隽行走得小心翼翼。
他感觉比平时走得慢、吃力。这样走了大约二三个小时,来到了一处杂草丛生的开阔地,长着大片一人多高的茅草和灌木从。
王隽心里打起了鼓。
这样的地形,视线极差。
据说,老虎最喜欢在这样的地方栖息。
老虎会不会正在某处草丛后面窥视着自己,随时准备猛扑上来呢。
虽然那只是想象,可也怪吓人的。
可是总不能回头往回走吧。
要不走出丛林,去到海岸,绕过这片开阔地。
不过,王隽看见开阔地的尽头,往前不远处的山丘上,有一道山崖。
有山崖石壁,就可能存在洞穴,所以必须过去看看。
不找到山洞,今晚又要树上歇息了。
问题是在树上做一个“巢”很费事。
还有,临时搭建的树屋毕竟局促。最不好的地方是怕下雨。
出去海边绕过开阔地未免绕得有点远,他现在实在不想绕路。于是王隽决定穿过这片茅草地,到前面的山崖看看。
妈的,怕个鸟,小心点便是。
王隽觉得自己有点过于谨慎了。
大白天,手上拿着枪,还怕这怕那,实在不应该。
这把枪已经开了四枪,事实证明自己用枪有天赋,可以很好地驾驭这把杀器。
那只老虎,当时不是见它往西走了吗?它应该住在深山。
那就往前走吧,小心点就是。
王隽右手端着枪,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小心前行。
但其实因为身体不适的缘故,他的注意力并没有那么集中。
他背上背着包,包上绑着裤筒,肩上挎着两条蕉叶包好捆住的狼腿。
身上的东西和去往滩涂那日差不多的重量,但他觉得今日的东西更加沉重。
对于可能藏着野兽的草丛,他会用枪对着目标仔细审察,觉得没有威胁时才会通过。
当然,还要经常回头看看后面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