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种徭役形态执行到了明中叶,发生了改变。
首先,随着外部殖民者带着墨西哥出产的银币滚滚而来,明帝国自然而然出现了一定的通货膨胀,客观上为经济环境增加了一定的流通货币。
接下来就是一代名相张居正登场了: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规定: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一条鞭法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自一条鞭法之后,赋役货币化成为了常态,民众上交“役银”来代替征派这种做法,在大明各地普遍推广开来。
尽管张居正死后,一条鞭法遭到了既得利益阶层的疯狂抵触,最终被破坏推倒,但是有一些条目却自然保留了下来,其中就有徭役折算。
然而这一次丁立秋同志来到增城县后,却要开历史倒车了:恢复旧制,征发徭役,征调人员。
增城县于1630年阳历12月底,阴历即将到腊八节的这一天,给全县人民发出了一道年关难过的正式公告:提前征派崇祯四年的徭役。
一条鞭法之后,为了调节里坊之间民户负担不平均的现象,役银编审单位由里甲扩大到了州县。而这次增城县征发徭役的命令,正是由县衙发出来的。
当然了,命令虽说表面上是县衙发出,但实际上却是由丁立秋运作推动的。在深刻了解丁立秋的背景和他背后的曹总兵后,谷泰谷县令这个芝麻官,在这方面是毫无反抗能力的。
明末官场**诸弊丛生,自“三饷”加派之后,上行下效,“三饷”之外,某些地方连鸭饷、牛饷、禾虫等饷也堂而皇之的出现。至于说提前征收未来年份的赋税,那更是司空见惯,都不算是新闻了。
所以增城县衙这次提前派发明岁的徭役,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澜。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一次的公文上写得明明白白:役银翻倍。
这一条公文发出后,几家欢乐,万户愁。
役银翻倍这一条,对于有钱人来说大概也不算什么,无非是少下顿馆子的事。然而这一条对于广大挣扎在破产线的贫穷农户来说,可是要了亲命了。
可是不好意思,丁立秋丁大爷要得就是这个效果穷鬼一家人面黄肌瘦地赖在那两亩地上干什么?不如来应大爷我的徭役,带你们去新天地当个农场主不好吗?
于是在翻过年后的崇祯四年,经过穿越众背地里推动的徭役,正式在增城地区实施了:大批交不起役银的穷苦农民,被正式的大明官方徭役先是征调到了县城,然后运送到黄埔军港,然后坐船去了台湾“建设边塞”。
是的,按照曹总兵最近给朝廷上的折子中的说法,台湾现在就是大明的边塞,需要朝廷派人来盖些城楼墩台,再修个长城什么的“以备外敌”。
这么多的基建工程,当然要大明派人过来了,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