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陆经。”
“年龄。”
“三十八岁。”
“籍贯。”
......
这已经是我第三次提审。对面的张警官瘦削、严厉,烟瘾很大。喝叱起人来,声音不高,却令人胆寒。我被他喝叱了几次,吓得连头也不敢抬。
他大口大口地对我喷着烟,我晕头涨脑地回答着他的问题,深恨他们工作效率为何如此低效。我已经认罪,为什么还要这样一次一次地把我锁在这个被灯照得睁不开眼的小屋里,一次一次地问这些无聊的问题。
“你是用什么杀死吴逊和李怡的?”
“我用绳子勒死李怡,又用刀杀了吴逊。”
“你勒死李怡的绳子呢?”
“扔了,扔到垃圾桶里了。”
“胡说!勒死李怡的不是绳子。”
“哦,那就是领带,我当时心慌,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记得了?”对面的张警官冷笑,“那你记得你是怎么杀死吴逊的吗?”
“我在他胸口扎了一刀,他就死了,我当时喝得有些醉,根本不记得其中的情节。”
“那他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可能是我打的。”
“当时是几点?”
“不记得了。”
“我看你是在隐瞒......你是不是还有同谋?经尸检,吴逊胸口上那一刀并不是致命伤,而且是在他死后才扎上的。”
“我喝醉了,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恨他们,我要杀了他们。”
“你喝醉了,还能把两个人杀死?其中一个还是身强力壮的男人?”
我低下头去,再也不想开口。
我也不能再开口。
人不是我杀的,其中的细节我一无所知,说是我在接受审讯,还不如说是我在讯问警察,我一直顺着他们讯问的思路往下胡乱编造,编不下去,我就一句话:我喝醉了,我不知道。
一场大雪下来,天气进入最冷的冬天。我是重刑犯,单独关押的小屋更是又冷又潮,人在其中简直寒气入骨。我每天拖着二十斤的脚镣,在小屋里度日如年。所幸有人给送来了保暖衣和棉裤棉靴。我不知道是谁,我也不想知道是谁。大姐和二姐也被关押,尽管我极力地给她们脱罪,说她们不知情,我是骗她们我没杀人,利用了她们的同情心,才让她们带我去的西藏,但关于对她们的处理,我几乎已经无能为力。
一天,我又在拖着沉重的脚镣在屋里艰难地踱步,看守人员打开门,给我戴上手铐:“嫌犯陆经,有人见你。”
我随着看守走过长长的走廊,走进会客室。只见一个衣着白衬衣黑西装的男人在桌子对面站了起来。
我的眼睛一时不能适应光线,呆了一呆,才脱口而出:“方律师。”
是方立时。
可能我的样子太过不堪,他的眼光里有一丝不忍一闪而过。
我坐下,把已经长长的头发往后拨拨,夹在耳后,冲他一笑。他也坐在对面,冲我点了点头。
屋里的暖气很足,我搓了搓手,动了动脚,脚镣哗哗作响,我连忙合扰双腿。
足足对视了两分钟。
他拿起一支笔,很认真地看住我:“你曾说你没有杀人。”
“我骗你的,我杀了。”我很认真很无耻地看住他。
他并不惧怕我的眼光,仍紧盯不放:“为什么骗我?”
“我要你帮我做的事做了吗?”
“做了,已经开庭了几次,正等结果,估计会判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