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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公孙鞅与天赐(三:天赐)

跟着罗七,出了郡守府的东门,旁边就是别馆了。

整个别馆不大,就两间对开的屋子,捡来他们被安排在了靠北的这一间。

屋子里面隔成了两间房,里屋有榻有案;外屋只有一个火坑,不过扎好的干草堆上面有铺着草席。

这个住宿标准,其实比捡来他们在靠山村的家里还要好不少哩。

“哇!好大的房子呀!”绢进屋的一瞬间,就跳了起来。

毕竟是小姑娘,在郡守府那种气氛下一直憋着,总算是透了口气呀。

“好了好了,别跳了,快把背架放下来吧。”

“达达真厉害,刚才在里面,简直吓死个人嘞。呐呐,达达,那个房子好厉害啊!绢从来都没见过诶!还有还有,那衣服好漂亮啊!”

“达达这次出来就是要赚青金,等赚到青金,做成工具,达达可以造出比那更厉害的房子,可以做出更漂亮的衣服。”

“真的?”

“我什么骗过你?所以呢,现在,赶紧和壮牛一起去找水井。找到以后打些水回来,我们要烧水喝,还要烧水泡泡脚吧。”

“噢~~~~~”

“诺。”壮牛应了一声就拉着不太情愿的绢出门去了。

这一路走到罗野,捡来是真的累坏了!

就算有一颗上帝的脑袋,只要还是十岁童子的身体,照样会累得死去活来!

他这会儿实在没有精力陪绢聊那些不着调的事情。

绢到是标准的小孩子心情,旅行到任何一个新地方都会有莫名的兴奋。

只要还没有累到躺下,就会不停的折腾!

之前因为在郡守府被压抑着,所以这时候爆发起来会更是厉害,要是聊下去的话那会缠死人嘚,所以捡来赶紧找了个事情把她打发掉。

找水嘛,正好可以让她兴奋地“探索”一下这个她没来过的地方。

这时,鞅也在里屋放好行李走了出来。

里屋,自然是给作为士子的鞅来住嘚,有案台就是最明显的标志!

这一点算是无须明说的‘规矩’,捡来三人根本就没往里走过。就算是绢,也知道‘就是该这个样子!’。

这是个文明开始光芒灿烂的时代,也是个‘规矩’和地位差别变得严格明晰的时代。

“仲叔,今天。。。。。”

“鞅子,你就不要老是仲叔仲叔的叫我了,我是靠山村和周边十一村的仲叔,但不是魏国的仲叔。今后呀,叫我天赐就好了。”

“准备接受我的建议了?”

“嗯,鞅子讲的果然有道理,多半是经验之谈呀——今天在郡守府,也算是得到了现实的佐证!到安邑之后,我就一概自称天赐啦。”

“那你也别鞅子鞅子的一直叫我了,叫我鞅就好了。”

“这可不行啊,已经宣称过我是你的书僮,这不是,也必须是啊!”

“不是也必须是?”鞅若有所思,呆了一呆。。。

“没错!有些事情只要对第三人讲过,那就‘必须’是真嘚。”

“明白了——难怪仲叔居然可以说不知自己何时成为鞅的书僮,当然,鞅一定是清楚的啰!唉——以仲叔的才能,鞅怕是真的做不了这个师哟!”

“诶~~~~~鞅子,咱们刚说好的,叫我天赐就好了!”

“好好好,天赐!不过,你也称我鞅就好了。”

“行,那以后四下无人的时候,我就称你鞅兄好了,毕竟你可是长我不少岁呀。”

“甚好!甚好!”

“达达,水打来了。”门口传来了绢的声音。

“怎么这么快呀?”

“院子门口就有四个大水缸,里面都装好了水,无须我们自己到井边去打水。”壮牛一边把打好的水抬进屋,一边说着。

“看来这别馆虽小,还是准备得挺周全的呀。”

“天赐呀,你没出过门,可能不知道。一般大一些的城,是有官驿的,主要接待一些路过的各国使臣,包括去都城述职路过的其他地方的官员,以及从都城来考察的上官等。这个别馆再小,它也是一个官驿,所以生活用品的配备都不会少。”

“都城来的上官,不安排在府里住么?这样会不会失了礼呀?”

“如果是友人,倒是会在家里住。不过一般情况下,两人的关系没有亲密到一定程度的话,是不会安排住在家里嘚。”

“在咱们靠山村,重要的客人都是请去家里住的。”在旁边烧水的壮牛笑着插了句。

天赐(捡来)听完,也跟着点了点头。

“那不一样,你们那是接待客人。而上官来考察,那是公事;述职的官员路过,那也是公事。既然是公事,就要公办。公事公办,怎么会失了礼呢?如果你安排在府上,反到是会让人觉得你想攀附关系或是另有所图呢。要是外国的使臣,那就更不可以轻易往府里引啦!难道你和外国使臣,有什么不可为人道之事么?哈哈哈——,所以呀,除了王上外,都是不会安排府里住的。”

“明白了。”壮牛听的很认真,鞅讲完以后重重的点了几下头。

“水烧好了,达达,我给你打水泡脚吧!”不过一旁的绢,似乎根本没有听进去。

天赐(捡来)听完鞅的话,内心里面还是不禁感叹,这个时代果然还是很纯洁,没有被后期变质的腐乳所毒害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