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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忆之斋小聚

在程之跟安逸尘的不懈助攻下,那拉终于原谅了阿森,阿森感恩戴德的邀请程之跟安逸尘一起吃饭。

他们来到一处古朴的小院,今天他们吃的是一家高端私房菜,据说老板是个神秘富豪,都说大隐于市,这一处闹中取静的私家园林就是如此,城市中心位置,却圈起了这么大的一块地,还步步是景,亭台楼阁一样不少,名字也古朴典雅“忆之斋”,据说这位神秘富豪有个心心念念的人在这,所以置了这么个大宅院,想她的时候就来这里住着,私房菜很贵但是品种很少,饮料更少只有橙汁,中国的橙汁,美国的橙汁,新西兰的橙汁,泰国的橙汁……总之世界有名的上产橙子的国家或者地区,他都去过,选了二十种橙子常备着,所以根据喜好口感推荐各种橙汁,菜品也不多,简单的几种,但是却预约不到,来的非富即贵,每晚一桌人,吃完饭还可以入住在这里,神秘富豪指不定就会出现,所以,很多捞金女想来碰碰运气掐掐尖,可是始终没遇见过那位神秘的超级富豪,不过不影响这里的生意,依然是很贵还预约。

程之跟着他们一起来到了“忆之斋”,匾额上的字迹有点似曾相见,程之想了想,怎么可能,要是说明星自己见的不少,书法家,没见过哎……

往里走,首先经过的是一座取名叫“四步桥”的小桥,程之不禁唱起了周杰伦的歌,“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背着背默默许下心愿看远方的星星否听的见看远方的星如果听的见它一定实现……”

不错,程之走过四步桥,看到的就是“四星阁”,程之惊喜极了,“这个地方简直太神奇了,还记得我上学的时候唱周杰伦的歌,想着是不是有座桥正好四步,然后抬头就能看到星星,(⊙o⊙)哇,这里都实现了!”

这个园子真的好符合程之的心意,所有秘密都完完全全就是周杰伦那首歌里能找到答案,所有的命名都是如此巧妙的把歌词放在其中,哇,这是什么富豪这么有文化!

一路走过去,真的是一步一景,各不相同,妙得不得了。进入忆之斋主厅,古色古香的装饰,巨型紫檀圆桌,黄金掐丝做的装饰品,其余都是翡翠玛瑙这些,筷子也是包金的,餐桌中间的花瓶是一只纯金异形花瓶,插着几枝修剪精良的梅花,芬芳馥郁又不招摇。

旁边的博古架上各类陈列品堪比博物馆,难怪是超级富豪了,这张桌子的木头就该价值连城了吧!

第一道菜,鱼香肉丝,大家咋舌,这么高大上的地方上的私房菜头道菜竟然是鱼香肉丝?不管了,尝尝,笋丝木耳猪肉丝,酸甜适口,挺好吃,就像上学时候最喜欢去大学门口的小饭馆,以前不爱吃笋子的程之因为易问君带她去第一次吃了鱼香肉丝就再也无法忘怀,盛一碗五常大米煮的饭,夹几筷子鱼香肉丝配着饭,好美味,思绪也不禁意的回到了大学时光,那时候易问君的出现让程之的时间变得五彩斑斓,带她吃好吃的东西,带她看各种展览,带她去打球,不多的相处时光,程之是快乐的,世界是多彩的,只是一切都随着他的分手戛然而止,那种帅气那么多才那么温柔那么多金的男孩子是受多少人喜欢的,他停留在她身边的日子仅仅如此,他让程之宛如坐了一次云霄飞车,幸福的上天又痛苦的入地,直到他出国留学,程之决定忘了他……

一道鱼香肉丝已经成功征服了程之,或者说鱼香肉丝的回忆已经征服了程之的感情,虽然她也知道有些事过去了就过去了,只是有些回忆还是挥之不去,毕竟,初恋是多么刻骨铭心。

第二道菜是西湖醋鱼,程之第一次去西湖边吃过的菜,她似乎跟着易问君一起吃饭就爱上这种酸酸甜甜的感觉,他们唯一的一次旅行就是去了杭州,西湖边他们问老板有什么推荐菜,老板说西湖醋鱼跟龙井虾仁,他们都点了,程之还是觉得西湖醋鱼好吃,程之甩甩头,天呢,今天都干嘛呢,怎么都在回忆,还都是回忆的易问君,翻篇了翻篇了,想起他干嘛?安逸尘也很好啊,够帅气够有才够温柔够多金,做人要知足,不能朝三暮四不是吗?程之,清醒清醒吧,不能再想起那些回忆啦,但是,她就像着了魔一样,不禁意就想起来了,每个东西都不禁意的让她想起他,怎么了,中毒了吧……捂脸,程之也觉得好对不起安逸尘,红着脸抬头看看安逸尘,只能深呼吸一下调整下自己,不行不行,还是不行,不如……“我吃饱了,先出去转转,这个鱼香肉丝配饭太美味了,吃的有点多,我先去消消食!”说完程之就出去了。

穿过走廊,一片花海,走廊在花海穿行,她以前最喜欢的郁金香,郁金香的花语有很多,常见的有“美丽”、“祝福”、“爱”、“永恒”等。不同颜色的它,也都具有各自独特的花语。比如红色的是“热爱”、“喜悦”;白色的是“纯洁”、“纯情”;粉色的是“幸福”、“爱惜”、“美人”;黄色的是“友谊”、“财富”“珍贵”、“高雅”等等。但是她最喜欢大红色的,话语“永恒的爱”,曾经有个人送给她九十九枝红色郁金香,代表着天长地久永远爱你,可是,事实多么讽刺,花还没谢,那个人又牵起了别人的手,所以,有些事回忆起来也不是好事,程之摇头笑笑,“讽刺吧!”然后自顾自又往前走,九曲回廊上迎面走来一个人,似曾相识的模样,今天脑子不太好,尽想着些陈年旧事了,甩甩头,进去吧,再看看还有些什么菜,这个地方跟程之投缘,她默默决定还要拉着那拉魏薇来一趟,于是转身又走回去了,正巧,主菜来了,红烧鹌鹑,哇塞,什么神仙运气,十几年没吃过的东西了,这里竟然有,鹌鹑个头中等,肉质细腻,比鸡肉好吃,鲜香美味,记得那时候姥姥还活着,总是在休息天给她卤一大锅,然后让她带去学校吃,分给宿舍的小伙伴吃,也,带过一次给易问君吃,他吃的两眼放光,直夸比大厨做的都好吃,可惜,后来姥姥没了,程之也再没吃过鹌鹑,这个“忆之斋”真的好魔力,处处让程之惊喜,处处让程之回忆,这个忆字取的实在太妙了。

九曲回廊上那个人愣住了,所有的思绪都回到了大学时候,他是花花公子不错,自己英俊帅气,多才多艺,为人温柔绅士又家财万贯,玩弄过很多感情,也曾真心对待过,可是造化弄人,最爱的那个人始终要分离,因为他要出国留学,按着家族的意思读着家族安排的大学,坐上家族安排的位置,可是心里总有个位置空着,他留给他曾经真心爱过的那个普通人,他的身份很少人知道,他的身世也很少人知道,直至今时今日大家也不过知道的只是他是美籍华人,其他并不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