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异议。”周富道。
“说吧!”
方朝阳稍感不耐烦,但也能理解,在这种场合,被告人通常都会表现出强烈的求生欲,希望能够各种辩解,减轻所犯下的罪行。
“我点燃了被子不假,但火势不该这么凶猛,或许还有其它的火源。”周富道。
“还有吗?”
“没有。”
勘查报告又传到了辩护律师闫泽那里,他仔细看了一遍,表示无异议,案情明摆着,受害者的屋内,并没有蜡烛、打火机一类的物品,这把火就是周富点燃的。
法官们也看了证据,还给了公诉方,检察员李春雷继续举证,正是一个打火机。周富为人很吝啬,案发后,居然还在使用放火的打火机,被警方收了起来。
这份证据,周富没有异议,就是他提供的,当然,如果事情重来,他一定会选择彻底毁掉,不留任何痕迹。
李春雷又出示一些证据,足迹勘查,周富没有去东屋,还有麻将馆一些人的证人证言,周富在起火前出去了。
对于这些证据,周富没有异议,他出门的时候,许多人都看到了,这是无法狡辩的事实。而且,警方的审讯记录也在那里,他承认了猥亵、纵火杀人的罪行。
书证部分出示完毕,李春雷说道:“审判长,公诉方申请证人安先卫出庭作证。”
“允许,传证人安先卫到庭。”方朝阳道。
旁听席上,走出一位四十出头的男人,在法警的引导下,来到证人席站定,此人穿着一套黑西装,身材微胖,腰杆挺得很直。
“请坐吧,讲一下你的姓名、年龄和职业。”方朝阳压压手,示意他坐下说话。
男人坐下后,开口道:“我叫安先卫,四十三岁,柏树村村委会主任。”
“证人安先卫,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有如实向法庭作证的义务,有意做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听清楚了。”
“请你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
“好的。”
法警拿来保证书,安先卫签字后,又被法警交到书记员赵芳芳那里,周富看着安先卫,明显露出了不满的神色。
“下面,公诉人可以向证人发问。”方朝阳道。
“证人安先卫,你何时发现受害人石梅花的家里,发生了火情?”李春雷问道。
“下午两点多,我正好从田里回来,就听见有人喊石家起火了,这可是大事儿,我连忙跑过去,就看见窗户缝隙,向外冒着烟。”安先卫道。
“这时,有人进去了吗?”李春雷道。
“进去了三个人,其中就有周富,我跟着就进去了,里面很呛人,一开始什么都看不见,全是烟。”安先卫道。
“大家采取了什么措施?”
“当然要马上救火,我马上让人从厨房取水,将火势给浇灭了。唉,可怜梅花那孩子,就蜷缩着趴在地上,看起来让人心疼。”安先卫叹气,极力压抑有些哽咽的强调。
“你们是否将水泼在受害人石梅花的身上?”李春雷问。
“没有,梅花身上的火已经灭了。”
“被告人周富,在这个期间,是否触碰过受害人石梅花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