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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原始巫族部落。

这个巫族部落颇大,足足几千人,似一村落一般,四周用篱笆围了起来,防止野兽袭击,起了原始城墙的作用。

只有一条路通往部落内部,门口有两个把门的巫人。

罗凡信步向前,两个把门的巫人倒也不阻拦,此时的巫族领地观念并不强烈,对于其与种族还是很包容的,只要不在领地内闹事,基本上是不管的,虽然好斗却完全没有后世的霸道。

一路走来,畅通无阻。这些巫族跟群居的野兽没有两样,竟然连房屋建筑都没有,只有一些用树条子围起来的类似于帐篷一般的睡觉的地方。

罗凡恍然大悟。此时的巫族还是茹毛饮血的原始族群,不懂纺织,不知建造,因其天生的强悍体魄可以在大自然下生存下去,而后世的人类之所以学会吃熟食,建造房屋等等,那是因为人类没有巫族强健的体魄和力量。

罗凡所见的大多巫族全都是以天为被以地为床,身披树叶的原始之状,在没有纺织术的今天,巫族要想穿上衣服,只有哪些达到了巫兵修为的方才能以巫力幻化衣物穿在身上,始有颜色。

在这里,罗凡了解道巫族的级别划分:不入流(人仙),大多是孩子,只要不是先天不足,一般巫族只要长大成人,便具有巫人(地仙)的水准,依次往上便是巫兵(天仙)、巫将(玄仙)、巫师(金仙)、天巫(太乙金仙)、大巫(大罗金仙)、其上便是祖巫。以后为了统一称呼,便套用洪荒最主流的修为名称,巫人不单指地仙,只要是巫族中人便统称为巫人。

罗凡发觉就算是那些成年的巫族,已经具备幻化衣服的巫力,却也不愿穿着衣服,他们更喜欢亲近大自然,感受自然的力量,以此来修炼自己的巫力。只有到达巫师以上的巫族,始有美丑之心,才更喜欢穿上有颜色的漂亮衣服。

一路上很多巫人都向罗凡行礼,因看罗凡穿着艳丽,便以为罗凡是金仙级别的巫人。罗凡也是一一回应,礼貌有加。

“大人,来我家里坐一下吧!让奴家好好招待招待。”一路上不时有巫族女子娇笑着向罗凡发出邀请。

这些风骚的单身巫族女人见罗凡实力不凡,长相又比其他巫族男人帅气清秀多了,却正是心有中意的郎君。彼时巫族,无论男女率真而为,如遇着自己喜欢的男人或者女人,具可以当面求欢,没有那许多繁文缛节。

咱们的罗凡可看不上巫族这些练块的女子,根本罗凡不是同类人,要说罗凡当年在地球的时候也算是风流的人,不过是人家是明骚,偏偏他是闷骚,直到遇到了何思思才结束了他二十四年的处男生涯。

“嘿嘿,现在终于可以放飞自我了。”罗凡自语道。当年对思思一片痴情,没想到换来的却是那样的结果,果然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罗凡想到,自己重生一世,定要活得逍遥自在,以满足当年未竟之志。其实罗凡扪心自问还是很好色的,只是这些个肌肉发达又黑又丑的巫族女子,罗凡却是看不上的,便是连生理反应也没有。

所以还是算了吧,每每遇到调笑的女子,罗凡都一一行礼,惹得那些女人有时一阵调笑,待罗凡走远了,身后都跟了一大群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