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华想着来到城里以后见到的女人拿一个个都洋气的不得了,要是能娶一个回去,可不得美死?
郑成轻咳嗽一声,道:“看看你们,这像什么样子,东张西望的,没看到刚刚那姑娘一直在看我们,说不定就是在说我们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呢。”
事实上,他们的确也没见过什么世面。
郑华开口道:“这有什么,还看不起我们,我那内内可是大明星呢,她算什么忙算给我做媳妇儿我还得挑上一挑呢。”
郑玲进来的时候就听到郑华说这句话,瞬间皱起了眉头。
“你们怎么来了?”
听到声音三人同时回过头。
只见来人穿着意见白色连衣裙,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画着漂亮的妆容,看上去精致大方,不仅如此,就连头发丝都精心打扮过,三人看到真人的一瞬间突然觉得这和以前那个郑玲一点也不一样。
以前的郑玲话少,只知道读书,自闭,而面前这个,漂亮,优雅,自信。
“这,这是死丫头?”周淑华有些不敢自信的开口。
郑玲原本想着是等她红了以后回去的,没想到他们竟然自己找上来了。
郑玲冷着眼神,“你们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认识了吗?”
她永远记得,那天郑成将她买个人贩子的时候,一边说着她的优点,一边和人贩子讲着价格,从从未曾看过她。
郑成立刻站起来,“真是郑玲!你现在竟然都成大明星了!可以啊!”
郑玲对这个哥哥也是半点好感都没有,从小就开始叫自己赔钱货,什么东西都要抢过去,不仅如此,更是时不时就欺负自己。
“可能让你们失望了,我没如你们的意,一辈子被卖在大山里,一辈子出不来。”
周淑华瞪了郑玲一眼,“你这是死丫头,说什么呢,现在你不是成大明星了吗?要不是将你卖出去,你能成为大明星?也不知道感谢家里,竟然一直不滚回来,你这安的什么心啊。”
郑玲差点没笑出来,所以在他们这儿,自己现在能这个样子,还应该感谢他们将自己买去大山了?
这大概是她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了。
“我自然不会感谢你们,我可是记得很清楚,如果不是你们,我的人生不是这个样子!”
她会努力读书,找一个工作,然后凭着自己的能力过上自己想过的日子,也会找一个相爱的男人,一起幸福的过一辈子。
但是,被卖进大山,她再也回不去以前那样,不管现在是怎么样的,她却再也不能对爱情抱着美好的想法,因为她会忍不住想,在山里的日子,按照那里的说法来说,她是一个已经嫁过人的人,她没有周蓝心那么幸运。
所以现在虽然她已经很好了,也出名了,可心底总有一块,就像血疤一样,只要一撕开,全是伤口。
这些,都是拜这几个所赐,现在他们竟然说,自己应该感谢他们将自己卖进大山里。
这可真是,好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