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觉,一个镌刻在基因之中的词汇。
曾经沧海难为水,约莫就是如此的感官。
所以他不是很热衷于吃东西,甚至多数情况下,他发自内心的讨厌食物。
就如他讨厌他曾热爱的儒家文化和封建社会。
而与此对立的,就是他变得喜欢看别人吃东西。
钟姓的村庄里,他看着那小孩子吃鸡肉、来往益州的途中,他看着被施舍者吃干粮、成固县城之外,他看着褚燕吃肉。
这爱好越发像是一个身体机能老化的老年人。
张余并不在意。
甚至他也完全不在意自己是瘸了一条腿的。
他不在意这个世界。
因为没有多少值得在意、值得留恋的。
人间不值得。
县令、太守、刺史、三公、皇帝。
这样的位置和权力,张余也不在意。
就好像大学毕业之后,你不可能会在意一个幼儿园扛把子的位置。
人在不同阶段,追求是不一样的。
过了那些时候,见到了不一样的风景,人的心理就会发生变化。
富裕时候的老干妈没有了贫穷时候的味道;长大了的小馒头没有了幼时的香甜;穿越之后的你我没有了穿越之后的羡艳。
张余看着余祢把鸡腿吃完,这才走了过去:“师妹。”
余祢吓了一跳。
她立刻跳了起来,惴惴不安看着张余:“师……师兄……”
手足无措,这是余祢此时的现状。
张余没有再冷眼看着余祢,而是低头微微笑着:“师妹,我与师父要出去一趟,你就在成固县待一段时间吧……这期间,我们会安排人照顾你的起居……这有些钱,你自留用,但是切记,财不可尽露于人前。”
“是,师兄。”余祢笑着,肉眼可见的喜悦。
她并不在乎张余和张角离开是要去做什么。
哪怕就是张余和张角走出去就尸骨无存,她其实也并不伤心。
张角把她买了下来,这是她被买下来之后才知道的。
但是她没有哭,没有伤心,而是喜悦。
被买下来,意味着有饭吃,不必再挨饿。
世间最痛苦的事情就是挨饿。
余祢恰恰挨饿,挨饿到几乎饿死。
所以她不怕与父母分离。
因为在那段时间里,她与父母自幼濡沐出的情感已经完全被摧毁了。
被饥饿、被抢食、被欺压。
这种种一切,足以摧毁一个小孩子心中的所有温情。
余祢能活下来,也并不是她天赋异禀、天生就比别人更擅长挨饿,而是她能吃,能夺,而且没有去怜悯其他人。
她活了下来,被人买下,然后吃饱。
余祢感激买下她的人,但是对于这陌生的“买家”,她没有什么情感。
她喜悦于这两天的生活。
她甚至可以吃饱、吃到肉!
她的喜悦,就来自于张余的话。
张余让她的生活可以保持如今的水平——她可以继续吃饱、继续吃肉!
余祢的全部喜悦,都来自于此!
张余看着余祢小脸上单纯而深挚的喜悦,微微叹息。
“你好好吃,吃得白白胖胖的,每次吃饭替我吃两口。”张余摸了摸余祢的头。
他忽然有些羡慕余祢。
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关心。
说到底……自己还是在关心吗?
如是真的不关心、不在意……那自己如何会有痛苦呢?
自己如何需要刺激张角、如何不是纵情、如何不是快乐的呢?
张余走了出去,慢慢安排着余祢往后的生活。
然后他按照约定,往城门走去。
张余看着成固县简陋的城门,竟有些激动。
他摸了摸自己的心脏位置。
“原来是这样吗?”
张余想起了自己存放在巨鹿的那些东西——原来我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思去费力制造它们的吗?
似乎不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