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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二十四章 吸引人的小周。

“你来投奔,总要有些本事,自我营销就是向主家介绍你的本事。”

“这么说的话,算是自我营销……漂泊多年,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办法自然越来越多。”

“也包括做卧底?”

“卧底是什么?”

“奸细。”

“你要派我去做奸细?”

“我又不打别人的注意,为什么要派你去做奸细?”

话题到此结束。

……

郑飞跃喜欢在院子里吃饭,将餐桌安置在树下,伴着虫鸣与花香,总是格外下饭。

饭菜上来。

四人落座,分别是郑飞跃夫妇,大管家吕布,再加上做这顿饭的功臣。

“尝尝,快尝尝,有什么不足之处,尽情指教,我最喜欢听取意见。”小周招呼得非常热情,仿佛他才是这里的主人。

郑飞跃夹起一片鱼,放到嘴里,笑道:“比我做的好吃。”

李心儿事先领教过小周的厨艺,自然不用多说。

吕布根本没动筷子,只是静静地打量着小周,仿佛要将他的生辰八字看出来。

小周笑道:“有酒吗?”

吕布看了郑飞跃一眼,转身取来两坛还魂酒,然后就离开餐桌,根本没有动一碗一筷,也不知是何用意。

小周毫不在意,若吕布是个女子,他还有些兴趣,奈何对方是个爷们,就实在感冒不起来。

他倒了一碗酒,未尝先赞:“好酒!”

“海量的灵药砸出来的,一口下去全是钱,能不好吗?”郑飞跃让李心儿给自己倒了一碗,“此情此景,我想赋诗一首。”

李心儿眼前一亮:“郑郎有何佳句,不妨吟来听听。”

郑飞跃将酒一饮而尽,摇头晃脑:“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酒闷头睡,人生得意须尽欢,岂因祸福避趋之?”

李心儿听得极不是滋味:“前言不搭后语,一塌糊涂。”

小周却是抚掌大赞:“虽然毫无对仗,却句句表明了郑大人是爱酒之人,看来我们有了第三个共同爱好,饮盛!”

语毕,满饮一大杯。

郑飞跃问道:“哪三个共同爱好?”

“爱情,阳光,美酒。”

郑飞跃忍不住笑道:“你适合做一名远游诗人。”

小周放下酒碗,抬头望向天空,眼神突然变得迷离而又伤感,喃喃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应该死而无憾了。”

没人知道他为何伤感?

这个人身上充满谜团,时而慵懒,时而勤快,时而安静,时而欢快,时而多情,时而伤感。

最厉害的是,这些特质完美地集中在他身上,汇成了独特的吸引力,对男人来说还好,对女人而言,这种吸引力是致命的。

再加上那双迷人的桃花眼,和对女性仿佛无穷无尽的耐心,不足一天时间,城主府的女性已经对这名“小周”推心置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