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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三章:百里侯

张松这个县令可不是好当的,他作为陈宪手下的第一个县令,许多事情都没有先例可循,需要他一点点的琢磨。

而且,他这个县令和金国的县令不同,头上还骑着一群督政员呢。

根据陈宪规定,县一级的督察员由县内各镇的地方督政院按照各镇的人口比例选派。

县督政院的职权范围和镇督政院差不多,只不过他们管的是县令,总的来说,张松这个县令无论是发布政令,还是花钱办事,都要被督政院困住手脚的。

困住县令手脚的除了督政院之外,还有县法院,县检察署。

按照陈宪给出的县级政府大概框架指导来看,县检查署的检察官,在掌握了县令的犯罪证据之后,就有权启动对县令的调查,而一旦调查启动,县令在检察官面前,就和普通罪犯没有太大区别。

至于法院,只要掌握一定证据,不但可以传唤县令,就连高高在上的督政员都能传唤。

张松觉得,自己这县令简直就像老师嘴里的背锅侠,不但什么事情都要干,还有一堆人看着,出了事情,甩锅都没地方甩,只能自己背。

不过他这县令,比起金国的县令,实际权利却又大的多,金国县令说得好听是县令,说得难听点,就是个县城令,差一点的就是个县衙令。

现在乡里稍有实力的豪强,有几个会把县令当一回事?大家也就是维持个表面的和气罢了,一旦翻了脸,县令还能让衙役弓兵去打堡寨不成?

就算在县城里,县令也不是为所欲为,他们还要受到衙门里那些积年胥吏的蒙蔽,有的人更是被胥吏耍的团团转。

张松就曾听说,河南那边有个县令,就因为受不了胥吏的蒙蔽和弄法,想要惩处衙役班头,没想到这县衙的衙役都和班头穿一条裤子,县令的命令竟然无人理会,完全被架空。

那班头就在大堂之上,县令面前,自顾自的一套大刑伺候,当着县令的面就要将人犯屈打成招,那县令激愤不过,冲下大堂,从一个衙役手中夺过一根水火棒,一棒打死了那班头。

最终,那县令终因打死了人,丢了官帽,十年寒窗付诸东流。

金朝的官员,越是基层,就越是难做,到了县令这里,就只剩下面子光鲜,承平时节,朝廷威仪还在,还好一些,一旦朝廷失了威仪,那当个县令简直就是被架在火上烤。

张松这县令就不同,外没有豪强分权,内没有衙役架空,县里的警察局长,财政所长,都由他来任命,县里的任何公共事务,他都能在督政院的监督下拿一大半的主意,税务局收上来的税款,除了上缴侯府的部分,他能拿一大半的主意,虽然掣肘颇多,但实实在在的权利,却是金朝县令所没有的,可以说是真正的百里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