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森大喜,既然是钻进了洞里,那他还有希望。
他蹲下来,一手放在洞口,一手拿着长刀开始挖掘,洞穴既然打在这里,那说明附近的泥土肯定不太结实,易于挖掘。
果然刀尖下去,没有遇到什么阻力,轻易地把洞穴口挖开,这或许惊到了里面的那只小动物,唐森都能感觉到洞里有什么东西在惊慌失措地乱跑。
突然,一个灰色的影子从洞里钻出来,唐森早有准备,一把按了下去。
“吱吱——”被按住的灰色影子尖叫起来,唐森没有客气,用刀柄一下子砸在它的脑袋上,直接把它砸死。
手中的灰色影子不动弹了,唐森松开手,这才看清它的全貌,是一只像老鼠又像兔子的东西,身体像兔子,短短的尾巴,但脑袋却是尖的,又跟老鼠很像,综合起来,就是鼠兔。
提在手上,足有五六斤重,这绝对是一个大收获。
唐森心中很振奋,好久没吃过肉了,等下可以大大地开一次荤。
他把像鼠又像兔的小型变异生物放进背包里,却没有立即离开,接下来该找水了。因为是被刀柄砸死的,所以不会有血腥味传出,就算在树林里继续转悠,也不会惹来可以闻到血腥味的食肉猛兽。
唐森继续往前走,他要碰一碰运气,如果实在找不到水的话,那就在泥土湿润的地方挖一个“小井”,至少希望大得多。
又在树林转悠了小半圈,唐森忽然听到了一些叮叮咚咚的声音,虽然很细微,但他还是听到了。
心中猛地一动,因为那不是别的,正是水声,是水滴从高处落入水面的声音。
这附近有现成的水!
唐森沿着水声的方向,终于来到了一个低矮的崖壁前,而崖壁下面,正是一个水潭。
从崖壁上滴落的水并不多,甚至只有几道像是针一样粗细的水流,但日积月累之下,就在崖壁下面积攒成了一个小水潭。
水潭不大,长宽不过两米,水也清澈见底,深度在一米左右,这简直是上天赐予的最美妙的礼物。
唐森激动得差点要吼出来才能发泄,但他忍住了,就在潭边,先把五个军用水壶灌满,然后直接把脑袋浸入潭水里,大喝一气。
喝得心满意足了,他抬起头来,水面上此时也照出了他的样子。
蓬头垢面、胡子拉碴,身上衣服倒是没怎么破,但浑身脏兮兮的,加上昨晚被狼血浇了一身,整个人呈现暗红色,比野人还不如。
身上也黏黏的难受,唐森看了看四周,又倾听了一阵,确定没有什么动静后,迅速把衣裤脱掉,整个人也尽量不发出声音下到水潭里。
除了可以洗澡外,还能顺带搓洗一下衣裤。
暗红色的衣服和裤子在潭水一泡,一圈圈的晕红色顿时散开,唐森先把自己身上搓洗干净,然后开始搓衣服。
等到搓得几乎看不到暗红色了,唐森从水潭里出来。潭面倒映出了他的影子,浑身光溜溜的他倒没有觉得羞耻,反正这里就他一个人。
对着水潭照了照,整个人看起来确实好了一点,但杂乱的头发和满脸的胡子,还是很没有形象。
他把衣服拧干,重新穿到身上,抓起长刀,就在潭边刮起了胡子。
胡子刮干净,总算露出了本来面目,虽然长相普普通通,但五官如刀削斧凿一般,有着一种另类的坚毅魅力。
不过头发还是太碍眼了,唐森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脑袋也剃了个精光,变成了一个大光头。
光头看起来有些滑稽,却很凉爽,而且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他忽然有些明白过来,为什么有人喜欢留光头了,原来光头不仅能给人一种彪悍的印象,更因为轻便舒适,甚至都不用洗头,只要早上起来擦一下就行,就跟洗脸一样。
最后把破烂的背包也洗了一下,拧干重新背在身后,这种天气下,相信很快就能干的。
唐森又在树林里找到了些能吃的植物,可惜没发现水果,最后连同那只鼠兔,装了满满一背包,离开了这座丛林。
他没有回到公路上,而是在距离丛林不远的荒地找了个地方,准备先把鼠兔烤了吃,因为肚子实在饿得难受。
丛林就在不远,里面有的是干燥的枯枝和树叶,用来引火当柴烧都是上上之选,幸好背包里他的打火石还在,而且还有一包没拆封的盐,这简直是烤肉必备,唐森都差点流口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