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不对,我上次听队长说起过,好像是叫:烈风,…不对,应该是:谢风,也不对;…哦,我想起来了,叫:叶风。对,就是叫:叶风。”
瘦子说着,忽然看到叶风手里身份证件上的名字,愣了愣,然后那张脸就变得多姿多彩起来。他像是霜打的茄子般,瞬间蔫了,苦笑着点头哈腰的说道:“老板?您不会,…真的是老板吧?”
“你说呢?”叶风死死地盯着瘦保安的双眼,然后把身份证件又揣回口袋里,这才指了指自己的悍马车,说道:
“我找胡总还有些事情,你们赶紧把锁给我打开,然后把车子挪到车位上,回头再找你们算账!”
胡菁是胡蝶三叔的女儿,从小就被惯坏了。她毕业以后就在胡家的运输公司里面当会计,虽然职位不高,但是仗着家里人的关系,也从来都没有把公司里的其他员工放在眼里。
上次胡峰除了车祸,本来她老爸有希望接任家主,掌管整个家族的产业。没想到,半路却杀出来个叶半条,不但联合胡峰吞下了南都城纺织印染业的半壁江山,居然还把业务拓展到了其他领域。
如此以来,家里那位老太爷便铁了心要把家主的位置传给他胡峰,就连其亲妹妹胡蝶,也从南大辞了职。虽然她没有进入家族企业,却被他的小男人捧上了天,直接坐上了
《远风集团》的第一把交椅。
女人一旦有了嫉妒之心,那堪比入魔发疯。不管胡蝶是什么态度,她胡菁都暗暗发誓,一定要与其争个高低。
可…,不论是相貌,还是才华和身家,乃或是座驾、服饰,以及出行时的范儿,两个人简直都是天差地别。
于是,慢慢的,她也就习惯了。但内心深处,却仍然嫉恨着胡峰,以及胡蝶和胡蝶的那位小男人。
胡菁没有见过叶风,就算见过,以她那傲娇的大小姐脾气,也很快就会忘记。
她虽然阻挡不了胡蝶把《远风集团》的总部安置在胡家的写字楼里,但她可以有事儿没事儿就指挥着保安,欺负一下《远风集团》的员工。时间长了,便当成是一种乐趣。
她确实喜欢把车子停在靠近写字楼的前几个停车位上,因为这样的话,可以少走几步路。
和往常一样,胡菁翘班出去喝了杯奶茶,回来的时候,刚好看见一辆陌生的悍马车竟然停在了自己刚才停过的车位上。
她怒火中烧,要知道,如果把车子停到后边,可是要顶着烈日走上好几分钟的路程。这对于娇生惯养的胡大小姐来说,肯定是难以接受的。
于是,她狂按喇叭,还叫来保安,锁了那辆悍马车。不但如此,还指挥着保安,把车子给挪到了马路边上。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刚刚把车子停好,却看见,那两名保安,竟然屁颠屁颠的把大锁又给打开了。
----搞什么东东?难道那位穿着地摊货的小男人有什么来头不成?女朋友倒是长了一副好皮囊。只不过,这样的身材,应该有不少男人惦记吧?
她本想就这么算了,可刚刚走了两步,脚下一滑,那足足高达七八厘米的鞋跟,竟然“咔嚓”一声,断了。
叶风牵着米苏的小手,刚好看到这一幕,就忍不住咧开嘴巴笑了笑。没想到这下子却惹了大麻烦,胡菁怒目而视,气呼呼的瞪着他,接着,居然把手中给同事捎带的手磨咖啡给丢了过来。
那咖啡是现煮的,还冒着浓浓的热气,被胡菁这么一丢,盖子和杯子脱离开来,然后那滚烫的液体便铺天盖地的朝着叶风和米苏飞了过来。
----真特么恶毒!简直,就是个泼妇。叶风还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女人,他本来是完全可以躲开的。可是,如果就这样放过眼前这名泼妇的话,他心里过意不去,也觉得有愧于身边的米苏。
于是,叶风轻轻地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王丽应约出现在身后。她左手撑着无常伞,右手握着嗜血幡,只是轻轻那么一挥。
这满满一大杯滚烫的咖啡,便像是有了灵魂般,在空中兜了一圈,然后全部浇在了胡菁那张白里透红的俏脸上。
“----啊!”一个杀猪般的惨叫声响起,胡菁便满脸痛苦的倒在了地上。
“天作孽,犹可为;自作孽而不可活!像她这样的女人,根本就不配有漂亮的脸蛋。走吧?我还有其他重要的事情要办呢!”叶风说着,拉起米苏的小手便走进了旁边的写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