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换脸,当然是为了打入太平道内部。
且不管太平道到底是葫芦里卖什么药,但王一元现在易容过这张脸是和对面打过照面的。
被这些袁耀的狗腿子追出几里地闹得人尽皆知,再找上门去寻求庇护,相信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强其同理心,提高信任度。
当然最重要的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和袁耀这个熊孩子万万你追我赶也无所谓。
反正打又打不过自己,而且万不得已还可以换个面皮脱离战斗——这种根本输不了的局面,凭什么不浪?
“小贼!有种别跑!”
“小贼!有种别追!”
“略略略,我有急支糖浆,但我就是不给你,打我呀!唉!打不着!”
寿春城中出现了一股奇景。
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中年汉子健步如飞,便如一道残影在寿春城内各条街巷反复横跳,而其身后跟着一大群凶神恶煞的家丁,手持木棍、板砖、折凳在拼命狂奔追逐。
而在这群人之后,却是一个衣着华丽,但将脸包裹成木乃伊的小胖子,只见他一边大呼小叫,一边却是已经气喘吁吁,勉强跟在后面,见众人将目光投过来,却是发泄似的恶狠狠一脚将路边一个卖饼的小摊位踢翻。
“看什么看?再看把你们眼珠子都挖出来!”
众人赶忙将脑袋又缩了回去,就连那饼摊的摊主都连滚带爬地光速逃离,就连那撒了一地的银钱都顾不上。
也没有人敢管这趟闲事。
这些家丁的衣服,正是当今寿春城城主袁术袁大人家里,而那身着锦袍的小胖子正是袁术家的大公子——袁耀。
只见这袁耀喘了口气,又看了一眼前方——不管是那揍了自己的汉子,还是自己麾下的狗腿子大队,都已经消失在寿春密密麻麻的街道之间。
“这狗东西,跑的倒快。”
袁耀已经追不动了。
按理说,作为一个名门世家的传人,修文习武是必不可少的教育步骤。
但耐不住袁耀会偷懒。
练武?
哪有在寿春城头欺负欺负乞儿,调戏调戏小姑娘来的快乐。
只见他大马金刀地往旁边一处小摊之前一坐,却是一拍桌子。
“狗东西,没看见小爷饿了吗?有什么好吃的都给小爷上来!一点眼力劲都没有!”
这是个售卖馄饨的小摊儿,摊主是个年近半百的老汉,只见他被袁耀一吼,赶忙低头称是,不多时便端了一碗热腾腾的馄饨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袁耀身前。
“大爷,请,请慢用……”
话没说完,便只见那热气腾腾的馄饨连那木碗一起摔在了老汉脸上。
“狗东西,小爷最讨厌馄饨里放馄饨。”
是的,袁耀只是单纯想找个茬欺负人,只见他狠狠踹了那老汉几脚,又从腰间摸出皮鞭便准备狠狠抽将下去。
“啪”!
一只手掌准确地击打在袁耀的后颈处,下一秒,这位胖公子便眼前一黑,当场晕了过去。
“抬走,手脚麻利些!”
便只见这袁耀如一只死猪一般随意被塞入一个棕色麻袋之中,被两个壮汉随意塞入一辆牛车之内,与此同时,四周凭空卷起一团白雾,瞬间将这街道覆得伸手不见五指。
半响,浓雾散去。
只见这原本喧闹的街道,突然变得冷冷清清,却是连一个人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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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一个多时辰的绕城马拉松终于还是以王一元的全面胜利而落下帷幕。
长途奔袭,是行军的常见情况,无论是速度还是持久耐力,核心都在于气力属性。
显然这些只知道跟着袁耀欺男霸女的家丁们不如王一元来的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