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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催花圣手

纳征即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又称纳币,为成婚阶段重要礼仪,属成婚六礼第四礼。征,成也,意即派遣使者纳送聘财已成婚礼,故称完聘、大聘、或过大礼。

男方常备有礼单和装礼品的箱笼,在媒人和押礼人护送下,由人挑抬至女家,女方则以聘礼中的食品退回男方,称回礼。或女方将赠男方的衣帽鞋袜作回礼,聘礼数量与种类,多取吉祥如意,数目取双忌单,如束帛为十端,俪皮为成对的鹿皮等。

此时最高兴莫过于谢家了,殷切期盼了多年,族中终于又要出一位王妃了。看着一箱箱珍宝抬入谢文萱的院落之中,府中的下人热情招待,茶水糕点,就连红封也准备得格外厚了些。

谢文萱穿着丁香撒花罗裙,簪花珠翠,云髻花颜金步摇,娇嫩丰盈吹弹可破的肌肤,艳冶柔媚。此刻她正被一群女官嬷嬷围着,专注地学习王府律条。

“小姐,我刚从老爷那打听到了,你和王爷大婚的日子定下了,就在下月初八。”婢女惜梦兴高采烈地跑进来。

谢文萱微微抬眸,眼神示意她,惜梦便知趣地垂首侍立旁侧,直到宫中的女官嬷嬷走了后,惜梦才朝谢文萱走去。“小姐,晋王府真是好大的阵仗,咱们庭院的厢房塞满了各式珍宝,宫里赐下的我按小姐的吩咐先放进隔壁偏房了。”

“这一切好像做梦似的,让人觉得好生虚幻,原以为婚事一拖再拖恐不能如愿,没想到晋王当真是信守承诺之人。之前在离宫他让我回府中静待,我一直以为他是在敷衍,如今看来是他早有打算。”谢文萱娇羞的面容似芙蓉初绽般分外迷人,芳香四溢。

惜梦含笑着望着她,道:“小姐你糊涂了,你和晋王是先帝亲自赐婚,晋王当然会娶你啊!”

“是啊,你看我都高兴的糊涂了,也不知道上回送的滋补汤王爷是否喜欢喝?”谢文萱敛眸转动着手中淡紫色的绢帕,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我猜王爷定是喜欢的,不然也不会这么快下聘定下大婚的日子,如今万事俱备,就等王爷上门迎亲了。”

谢文萱抬眸瞧着惜梦,笑着点了点头,道:“是啊,万事俱备......”

手捧着一束娇嫩舒展,花香四溢百合的沈舒窈,漫步在林荫小道上,忽然一条胳膊搭在她的肩上,有人戏谑道:“沈姑娘,好久不见。”

沈舒窈眉睫一跳,拍开那只胳膊,笑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本朝最声名狼藉,人送外号催花圣手的纨绔败家子——林三公子,真是幸会,幸会!”

林子彦清朗隽秀的脸瞬间皲裂,几息之后,哈哈大笑:“普天之下,也只有你敢当面说我是纨绔败家子。”

“这些时日我被老爷子禁足府中,闷着都快发霉长出蘑菇了。”林子彦郁闷地叹了一口气,又瞥了一眼沈舒窈,拉起她的手,道:“既然都来京城,今日就由我做东带你去广福楼吃饭,听说最近来个新厨子做的鲁菜堪称一绝。”话罢,还砸吧砸吧嘴,一副憧憬无比的模样。

吏部尚书林述鸿是出了名的暴脾气,唯独对这个自小丧母的幼子颇为宠溺。林子彦依仗父亲的宠爱自幼上树掏鸟,下河摸鱼,翻墙斗鸡走狗那是样样精通,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更是流连于勾栏,醉心于酒肆。

林述鸿看着已是二十又二的林子彦,依旧一副纨绔败家子的模样,当真急火攻心,终于在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逮着他狂揍了几顿。

本以为此后他会有所收敛,却未料他竟然乔装打扮跑到淮州游历,而后好巧不巧地摊上一宗人命官司,若非被沈舒窈所救只怕他这会儿还蹲在大牢里。

沈舒窈淡淡一笑,虽说她对吃食不甚在意,可若是不必自己掏钱,便可领略这豪门贵胄纷纷趋之若鹜的奢华大酒楼,她还是极其乐意的,于是当机立断拍板同意了。

广福楼高朋满座,两人在二楼找了一处僻静的雅间,林子彦点了满满一桌佳肴,不光斟茶倒酒,还往沈舒窈碗里夹了一块口蘑鹿肉,那样子别提多热忱了。

一杯清酒下肚,林子彦用手肘轻碰她的胳膊,道:“对了,你到京城来是查案子吗?若是不着急走的话,届时我带你在京城好好逛逛,也算是尽尽地主之谊。”

沈舒窈将鹿肉送进口中细细咀嚼,然后又喝了一口茶水,道:“我原本就是京城人氏,此次不过是倦鸟还巢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