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手底下的直属封臣总共有着五十多人,其中子爵封臣有着五名,男爵有着二十三名,勋爵封臣有着三十名。
所有封臣的队伍人数加起来高达四千多人,外加爱丽丝自己带来的两千多人,这次琼斯家族投入的总兵力足有六千多人,虽然这六千多人里很多农奴都其实算不上士兵,不过这却也是聚集了整个琼斯领超过大半的军事力量。
就连爱丽丝两千多人的队伍中也都是琼斯家族的精锐,其中有着500名玫瑰骑士,200名的精锐步兵,外加300多人的普通卫兵,最后还有四百多名负责后勤的普通农奴。
玫瑰骑士不用说,这就是琼斯家族的底蕴,不说称号骑士的培养需要花费多少钱财,就是聚集500匹战马,以及训练如此多善战的骑兵,那也是需要花费海量的资源。
而200名精锐步兵虽然不比玫瑰骑士团,但他们的实力也不容小虚,这200名步兵只有两个兵种,其一就是长弓手,总共200人,培养一名合格的长弓手至少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光是这200名长弓手的训练就需要消耗大量的长弓箭矢,是没有任何一个小贵族能养得起如此数量的长弓手的。
其二就是长枪兵,总共000人,每00人为一个方阵,长枪手作为每个大贵族手底下真正的步兵主力,装备有着锁子甲皮甲还有头盔,外加一根四米多长长枪。
在战场上,除了骑兵,爆发正真大决战的时候,步兵方阵的胜败能决定这场战争的胜败。
而最后剩余的300名普通卫兵,虽然算不上精锐,但是他们比上不足,比下却是没有任何问题,这些卫兵丝毫不会比格维斯他们手底下的卫兵差。
甚至有些小贵族因为舍不得花钱买装备,手底下的卫兵还比不上琼斯家族这300名用来做辅助的卫兵,这些卫兵都是长剑手,攻打城池和城堡的时候,就是他们的用武之地。
……
当出征的队伍行进了两个小时以后,格维斯才明白,自己还是太天真了。
原本他还想着能在路上欣赏自己便宜老婆的容颜来解闷,却是没想到,从中午大军停歇吃过午饭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便宜老婆,因为爱丽丝已经从骑马改换成了乘坐马车。
同样是马车,爱丽丝乘坐的马车可比帕特的却是不知豪华了多少倍,光是空间挤下四五个人一点都不成问题。
看着身旁豪华的马车,格维斯满脸苦涩,想了许久,终究还是骑着独角兽来到了爱丽丝的马车旁,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对着马车里的爱丽丝说道:“爱丽丝,你这马车这么宽敞,要不让我挤一挤?”
格维斯倒不是怕累,只是他朝着队伍后方看去,好些年轻的贵族都是坐在马车上的,只有像甘道夫这种老贵族,才一丝不苟的骑着战马。
虽然那些年轻贵族的马车都是运货的那种,并没有顶棚什么的,但是那完全没有装载货物的马车却足够容纳一个人舒服的躺在上面,同时在马车上铺垫一些软垫,减少马车的震动,这简直就是享受。
格维斯现在不光怪自己没有经验,更是怪自己太耿直,竟然将所有马车装的满满当当,也不知道多安排一辆马车让自己坐一下。
格维斯的话问话落下半天,却是没有听到马车内传来任何回应。
终究是在总目睽睽之下,格维斯也只能闭上了嘴巴,看看晚上安营扎寨的时候能不能搞来一辆马车乘坐。
……
十天之后,格维斯一行六千多人的队伍终于见到了远方地平线上出现一座巨城,当见到这座巨城以后,所有的士兵脸上都不由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战争中除了在战场上厮杀会让人恐惧,其实这样风餐露宿的长途跋涉也是对士兵们的一种煎熬。
特别是步兵,他们这一路走来,脚下走出血泡的比比皆是,每天晚上格维斯都能听到自己手底下好些医护队的女孩和普通卫兵在帐篷里发出痛苦的哼哼唧唧声。
格维斯自己倒是还好,在第一天骑着独角兽赶了一段路后,后面几天他都是躺在马车上赶路的。
这马车不是别人送的,而是他花了枚金币买的。
马是最普通的老马,马车倒是崭新的,不过也是载货的那种。
这样的一辆马车在平日里只需要花30个银币就能拿下,但是格维斯现在却是整整花费了一枚金币。
为什么会卖得如此之贵?
这个事情说起来就让格维斯咬牙切齿,因为他遇到了坐地起价的奸商。
原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像格维斯这样毫无经验的愣头青的加入南征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