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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个杀 手有点冷

马车在泥路上颠簸得厉害,这让没有乘坐过马车的黄少羽感到有些不舒服,不过总比徒步行走要强多了。

两旁是高大的梧桐和虬结的橡树,前方远处地平线依稀可见大片建筑群,他知道那里就是法兰西的首都——巴黎。

黄少羽回忆了一下之前启示者传来的信息,在这个世界中,他的身份背景是一名华裔。

母亲在生他时难产而死,父亲则是和中年大叔交好的清国商人,在一次海盗袭击中不幸身亡,于是没有子嗣的中年大叔就收养了朋友的儿子,把他接回法兰西当做亲生儿子抚养长大。

由此可见,他的穿越,相当于从概念上替代了原有人物,继承了原有人物的身份和人际关系。

经过和大叔的一番交谈后,黄少羽得到了两个重要讯息:

第一,今天是1789年7月14日,这在历史上是巴黎民众攻占巴士底狱的日子。

第二,和他在一起的大叔名叫贝尔纳,法兰西人,是一位大商人,在巴黎拥有很多店铺产业,同时也是制宪议会的议员。

以贝尔纳的身份,其实本不必亲自带领商队了,但是跑商对他来说,已经成为了一项爱好以及生活的一部分。

“呜——呜——”

几声狼嚎传来,贝尔纳眉头不由皱起,右手不自觉地摸向了插在腰间的手枪。

“都打起精神来!伙计们,握紧你们的枪,把子弹上膛,小心野狼!”贝尔纳喊道,同时四处张望着。

……

在声音的源头,一棵足有几人合抱之粗的大银杏树下。

一个年轻人背靠大树,面对狼群的步步进逼,似乎陷入了绝境。

光看那个时髦发型,一头白发加上最近爆火的锡纸烫,就知道他绝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和黄少羽一样,他也是穿越过来的。

然而白发年轻人的遭遇就比黄少羽惨多了,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后,没走几步路就遇到了一群饿狼。

当时白发年轻人立刻开枪打死了一只,趁着狼群受到惊吓退开的时机狂奔而去。

但狼是一种非常狡猾的野兽,它们没有放过猎物而是远远地跟着。

狼的耐力很强,远超人类,哪怕是博尔特那个等级的跑步高手,短时间内或许能拉开距离,但迟早会被追上。

所以白发年轻人眼见无法甩开狼群,便跑到这棵大银杏树下,准备殊死一搏,而背靠大树可以免去后顾之忧。

白发年轻人右手匕首挡在胸前,左手举着枪。燧石手枪只有一发,眼下的情景显然没有给他装填丹药的时间,手枪能起到的作用也仅仅是威慑罢了。

突然一只灰狼从旁边蹿出,朝着他的左手狠狠扑咬过去。

白发年轻人手枪一转,握把便像锤子一样猛砸在了狼头上,当场将这头狼砸死在地。

一声狼嚎响起,似乎是头狼下达了命令,众狼立即发动了攻击。

白发年轻人的身手极佳,他先是用匕首扎进了一只狼的咽喉,然后将这头狼甩了出去,撞飞了另一头狼。

剩下的几只狼一拥而上难以应付,他整个人一跃而起,在半空又踩上树干,正要跳到高空的树枝上去。

谁知那只头狼一跃三米高,一下咬住了他的又小腿。

白发年轻人咬牙忍痛,一手抓住树枝,另一只手射出匕首,匕首正中那只头狼的眼睛,后者才松口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