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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Dream的琐事

有人会奇怪,为什么毛易会愿意在特效上投入这么多?实际上算一笔账就明白了。

19年的时候,一部投资两个亿的古装剧,特效费用不超过5%。

换句话说,这个特效的价格为一千万。

那么这个一千万是个什么效果呢?

各种慢动作,招式的特效就只是出现一个形状而已。

什么声效啊,什么其他啊,各种各样的情况,给人一种三毛特效的劣质感觉。

首先,这是仙侠戏。

仙侠戏和武侠戏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仙侠戏哪怕是一个龙套,其攻击特效也不应该是近身肉搏!

而应该是斗法!

什么叫做斗法?

不是前世的那个什么斗气化马。

而是真真正正的法术!

就比如神族法术主要都是飞禽,什么凤凰、鸟、鹰……之类的远程法术,比如说什么火凤燎原,什么鹰击九天……这方面可以参考一些动画的效果。

妖族的法术主要都是走兽的力量增幅,什么狮子、老虎、犀牛、熊……

大多数都是近战法术,各种近身攻击。

人族则大多数都是召唤和增幅。

可以召唤一些异兽,又或者是祭祀可以对于战士增幅,从而让人族爆发出惊人的战力。

但战斗力方面,总体而言是神族大于妖族大于人族。

魔族是独立于三族之外,擅长的法术多以负面状态和毒为主,属于战斗力最高的种族,但数量不多,处于被封印状态。

后期神族被魔侵蚀,魔化神族与人妖两族大战,最终被人妖两族封印。

而魔族自始至终都没有踪影,但这一次的灾难,却只是因为神王被魔化所致。

也是留下了一个后续。

如果这部戏赚钱了,或者没有赔得超过50%,毛易就打算开启续集。

甚至以后会以这个故事开发出电影宇宙也不是什么难事。

到时候弄个什么山海经出来,再加上一些名著啊,什么的,有的是可写的。

原创剧情不是没有人看,只是原创剧情往往风险很大。

然而毛易却知道,在未来,IP是一个需要十分慎重考虑的事情。

不是说这部书火,就可以随意拍出来的。

抄袭书固然会迎来一时的便捷、赚钱,但往往会损害到业内的积极性。

到时候真的要等到市面上全都是抄袭书,而原创书却已经烧到可怜,又或者干脆就没有的时候,那会发生什么事情?

显然也就意味着小说的灭亡。

其实有的时候毛易对于广电的一刀切实在是无力吐槽。

好歹也争取一下,发布一条禁止抄袭的法令啊,结果到头来,业内毒瘤,各种抄袭剧仍旧堂而皇之的备案,并且拍摄,从而赚到钱,却盯着影视剧描写中的脖子以下的描写不放。

正常的体育运动,全都成了大头娃娃。

最为让人哭笑不得的一点就是,前世毛易曾经听人说过,在知名的某站上,还流传着禁止描写人物造型的禁令!

比如今天穿了什么,戴着什么,背着什么,通通不能写。

为什么?

为了方便影视改编,因为脖子以下不能写!

可笑至极!

文学创作,就连人物造型都没有,又如何能够让读者对于你写的主角感到认同?

虽然后来那家网站还推出了一个什么角色标签,可以让作者或者读者自行设计角色。

然并卵,一个作者有那个时间设计角色,不如多更一些。

指望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