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胄鱼一连大半年过去了都没有消息,而伍恺却被被人识破,当成了异形,最后化身成一只蟑螂才躲过一劫,本来他就想当一个低调的小流浪汉,但是命运啊,却总是喜欢作弄人。
自从伍恺控制了这幅身体,吃饭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事情了,只要他想就算是一块木头,他也能生吞活剥了榨出营养,所以他也就没有像小流浪汉一样,到处走街串巷去乞讨,或者小偷小摸的去偷东西糊口。
因为不用乞讨,也就不用仰人鼻息了,所以每天都伍恺都洗的干干净净,挺直腰板走在大街上,到处观察这里的店铺招牌,还有贴在墙上的公示布告,如饥似渴的搜索着每一个能看到的文字。
伍恺所看到的每一个文字,与意识中已知的所有宇宙文字,进行比对很快便破解了那些文字的意思,加上他已经会说当地的语言,所以那些文字的发音,他也就轻易的搞懂了。
就这样伍恺为了了解那些文字,逛遍了岛上的每一个角落,却发现了很多他不认识,也不知道读音的文字。
因为那个小流浪汉的生活状况,加上当地经济水平有限,这里居民日常交流所使用的文字都是一些日常用语,大当然这个星球的文字不可能只有这些,肯定还有很多不常用,甚至是专业性的文字,是伍恺不知道的。
为了能完全掌握这颗星球的文字,伍恺愈发想要找一本书来看看了,但是很遗憾的是,这座岛上一般平民家中是没有书籍的,只有那些有钱人家才有,而他这样一个小流浪汉,去向那些有钱人家借书,人家能给吗?
于是伍恺就愈发期待甲胄鱼能给他带回什么了,让他能一夜暴富,获得同那些有钱人一样读书识字的资格,而他也频频下海潜水,在周边海域寻找牡蛎扇贝,想要从这些带壳的生物的体内,找一两枚珍珠出来,但是都一无所获。
在屡次徒劳无获之后,伍恺一怒之下,把这个小流浪汉胃改造了一下,有了能培植珍珠的能力。
众所周知,珍珠的主要成分是碳酸钙,也就是石灰,是扇贝还有牡蛎等软体生物,在异物入侵之后,为保护身体,而分泌的液体一层层包裹形成的。
所以伍恺直接跑到了岛的山上,找了几块石灰岩吞到了肚子里,让胃里的化学物质,还有微生物将石头分解,然后凝固成型变成了一颗颗鸽子蛋大小的珠子。
为了让那些碳酸钙珠子更逼真,伍恺还让胃部不停蠕动,像是盘珠子一样的搓动那些碳酸钙珠子,在它们覆盖上了一层像是天然珍珠一样,有光泽的油腻包浆。
“呕——”伍恺把在胃里盘了半个多月的珠子全都吐到了破罐子里,足足有上百枚,个个都鸽子蛋那么大,圆润有光泽,白的粉的,黄的黑的应有尽有,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哗啦,伍恺从罐子里抓出了一把珠子,眼前似乎看到了带庭院的大宅,还有精美的家具,以及华丽的衣服,甚至还有漂亮的女人,原来那些可望不可即的东西,现在得来却是这样的简单。
伍恺把那罐珠子埋在了一个山洞里,他从里面拿出了一白一粉两个珠子,打算到码头的珠宝店,忽悠那里的店老板一下。
当他把那两枚珍珠放在珠宝店的柜台上,那位留着八字胡,戴着单片眼镜的珠宝商眼睛都直了,“这两枚珍珠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伍恺故作神秘的凑近问道,“老板,这是我捡来的,您看值钱吗?”
珠宝商眼珠一转,故意装出一脸晦气的样子说,“嗨,这俩破珠子不值钱,我看你这么可怜,给你两个铜子儿,你拿去买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