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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开始

周沫外表娇艳,内心柔弱。而刘莺莺小姐姐是外表柔弱,内心强大。

她的母亲不算是一个安分的,跟了马浩汉的老爹安分了几年,马浩汉的老爹一死,她立即又找了一个鳏夫,嫁了过去。

她对婚姻的态度影响了刘莺莺,刘莺莺对爱情反而没有向往,对婚姻只有厌恶。

这也是她26岁还没有找男人的主要原因。

抗拒婚姻,但是不代表她抗拒男人。

在周臻闯进了她的生活之后,她接受了周臻,并且格外享受欢爱的迷失。

可是,对婚姻,她依旧抗拒。

他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老娘一个人自由自在,何苦找个臭男人来管着自己。”

她跟周沫两个刚好是两个极端,也让周臻体验到了什么是红玫瑰,什么是白玫瑰。

跟周沫的单纯生活圈子不同,刘莺莺的生活圈子龙蛇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

警察,公务员,乡下的亲戚,社会上的大哥,以及每天来往不断的小混混。

如果是以前的马浩汉,他肯定应付不了刘莺莺身边的情况,但是对从小就是这种环境长大的周臻来说,这种生活圈子才是他熟悉的。

他父母这几年才摆脱了这种低层次的社会层次,走向了高端化,他因为从小在这个圈子,在这种环境却可以说是如鱼得水。

面对公务员,他摆出大城市的谱,面对警察,他表现的像一个大哥,面对大哥,他却表现的像一个老江湖。

连刘莺莺小姐姐都摸不透周臻的底,更何况这些本来就对周臻不熟悉的人。

在他住下来的第三天,就面临了一场有组织的挑衅。

没有任何外人帮忙,周臻以一种猛虎下山之势,直接放倒了五个小混混。

伤而不死,伤情也都控制在轻伤一级的范围之内。

随后,面对警察的威逼利诱,面对大佬的威胁,周臻表现的镇定自如。

只是一天以后,周臻顺利出来。

经过这场半真半假的考验,他也获得了这个小县城里面,那些对刘莺莺小姐姐有企图的各色人等的一致认同。

这是一个能配得上小姐姐的男人。

要不是周沫一直打电话在催,周臻在这个小县城,真的有些乐不思蜀的感觉了。

这个生活节奏缓慢的圈子,只要被融入了进来,的确比大城市更适合生活。

生活水平不高,每天吃喝玩乐算不上压力,人们过的开心自在。

周臻在这里待了半个月,除了开始几天,后面每天中午晚上都有人请吃请喝请唱请跳。

他做事干脆利落,说话有理有据,就连吹牛都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到了后来,刘莺莺的大部分朋友都变成了他的朋友,甚至他还更受欢迎。

他一直没有暴露自己已婚的事实,刘莺莺小姐姐也不关注这点。

光凭周臻在场上的娴熟技巧,杀的她溃不成军,她就知道,自己不是周臻的第一个女人。

不过她也不在乎。

以生意为名,周臻离开了这个小县城,去鄂省转了一圈,拜访了一位知名画家,派了一张合影,然后才回了魔都。

后面的日子,他都是在家陪周沫一段时间,就出去转一圈,名义上是考察书画市场,实际上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县城里逍遥快活。

只有一件事周臻没有丝毫懈怠,那就是读书,看电影。

读书是为了了解历史,世界地理,看电影是为了应对以后的冒险。

时间到了十一月,周臻将自己的两幅画送到了拍卖行参加冬拍。

去世三个月的大师的作品已经被炒作了起来,原价十几二十万的作品,现在起拍价就是八十万。

而2011年左右,刚好是艺术品市场最繁荣的时候。

在十二月二十一日的拍卖会上,两幅花鸟图一幅卖出了一百一十五万,一幅卖出了一百零二万的高价。

两百一十七万,扣掉百分之八的手续费,扣掉成本后再扣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

三十八万,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变成了一百六十七万,升值四倍多。

而这几个月通过对市场的了解,周臻又瞅准了下一个目标,就是鄂省见过的那位画家。

他的画现在的市场价在五万到十万之间,高于五万的,基本都有炒作迹象。

但是周臻的资金有限,他炒不了那些名画家,只能炒这位的画。

从他的手里直接买,没有发票,只有一张收据,差不多三万一张三尺的画。

周臻在他手里买了二十张,他被周臻磨的没脾气,平价卖给了周臻一张名家画作。

那位名家的画,市场拍卖价基本上都是八十万,因为私下成交,只要了六十万。

这幅画的利润不会大,因为这位画家早就死了,但是,周臻既然干这一行,手里也就必须要有一副好画,要不然,圈内人根本不会接受他。

周臻不在乎这个,一年多以后,他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但是能在两个小姐姐面前装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