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欣怡的母亲顿时笑道:“小黄来了,我今天特意买了羊腚回来,就是想做给小黄吃的。”
严欣怡的母亲高兴的跑到外面打开别墅的铁艺栏杆大门。
一个长得有1米8多,头发梳得油光滑亮,身上穿着干净得体的西装,还系着一条蓝色的领带,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真皮皮鞋。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的两只手上还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
“伯母,我来你家讨饭吃了。”
那个男子走进来后,立刻笑呵呵的说道。
“小黄,你这么客气干什么,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我女儿还有劳你来爱护呢!”
“如果我真的有这样的荣幸的话,我一定爱欣怡如珍爱自己的生命一样。”
“好啦,别说了,咱们快进屋吧。”
走进屋后,顿时,苏歌和那个博士四目相对。
从穿着打扮来看,苏歌和他果然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下,完全不是一个阶层的人。
那个博士看了一眼苏歌问道:“伯母,这是来咱家收破烂的吗?”
严欣怡见医学博士竟然误会苏歌是来收破烂的,顿时有些郁闷。
严欣怡的父亲也脸色难看,他立刻哼道:“对不起,他不是来收破烂的,他是我朋友的弟子,是我家的上门女婿。”
苏歌倒是完全没有什么反应,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医学博士听到苏歌的身份后,愣了一下,随即他往苏歌瞄了一眼,眼神中带着一股耻笑,很明显,他好像有些瞧不起苏歌。
这一看就是从乡下来的,之前他就已经知道严欣怡还有另外一个上门女婿,他还很担心,最后严欣怡会选择那个人,可是此刻他看到苏歌的样子之后,立刻就对自己充满了信心,这种土鳖,恐怕就算是一个傻子也知道该选择谁了吧。
“小黄,别站着啊,快坐下喝茶,今天晚上我给你去炖羊腚,你最爱吃的。”严欣怡的母亲热情似火的对那医学博士说道。
“伯母,咱先不忙这个了,先坐下来说话吧。”
严欣怡的母亲立刻把桌上买回来的羊腚,递给严欣怡,对她对她呵斥道:“还愣着干嘛?还不赶紧拿到厨房炖。”
那个医学博士眼睛高高在上的看向苏歌,笑着问道:“这位兄弟怎么称呼啊?”
“苏歌。”
“好名字啊,农村来的吧?”医学博士有些讥笑的问。
尼玛的农村来的,老子四年前也是富二代好吧,老子若是回家族,家产分分钟秒杀尔等。
苏歌心中憋着一肚子火。
“对,我来自江南省的偏远山村。”
苏歌的家的确在江南省,但是苏歌不知道江南省有哪些县城村庄,也就随便说了句:偏远山村。
听到苏歌说出自己的老家地址,那个医学博士以及严欣怡的母亲都露出一脸鄙夷,也亏苏歌好意思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