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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纪律

方鹏在府衙议事厅召开军事会议。

盘腿坐在台阶上面的主席位上,方鹏不怒自威。

他曾经是个中学生,没有什么位高权重的经历。但别忘了,他同时还是方鹏,一个出类拔萃的英雄,自带各项英雄属性。

厅两侧两排座位,坐着部族首领以及方家庄要员。

方鹏让文员宣读军队十大纪律。

“第一条:盟主的命令高于一切,一切行动听指挥;第二条:不得欺压百姓,不得抢劫百姓财物;第三条:不得调戏妇女;……”

还没念完,下面已经嚷成了一片。

“这是过河拆桥啊。以前还说是联盟,占了城,就不把我们当回事了。还一切行动听指挥呢。”

“我们打赢了,百姓就归我们了,他们的财物也属于我们。”这是某个部族首领在说话。是的,部族之间的战争就是这样的。赢了得到一切,包括他们的女人;输了则失去所有,甚至性命。这就是他们的生存规则。

“我们是胜利者,玩几个女人算什么?”

……

方鹏冷眼看着下方的人群不语,让这些人发泄不满。

孟豹霍地起身,来到厅中央,抱拳向方鹏施了一礼,瓮声瓮气说道:

“盟主因为一个民女诛杀我的两个得力手下,是不是太过了,请给我们一个说法。”

这孟豹脸方额阔,穿一件无袖对襟,披着长头发,额头束着红头巾,浑身肌肉鼓起,力大无比。相传曾赤手与大野猪搏斗,把野猪按倒后将其杀死。

方鹏面对孟豹的责问,冷冷回答道:“欺男霸女者,该杀!”

面对方鹏的冷峻,孟豹血脉贲张,右手按在腰间大刀把上,几欲发作。只是看见里外都是方家的士兵,这才勉强忍住。

方鹏朝众人道:“云南是打下了。我是准备和大家继续打拼,创一番更大的事业的。但假如有人不愿意留下,想回自己的山寨,那么我不阻拦。库里的钱财,按我们的约定,依出兵人数拿走自己的一份。”

孟豹大声说道:“那我们各走各路。”

说罢扭头气鼓鼓欲走。

“且慢”方鹏喊住孟豹。

孟豹回过头:“你想怎样?”

“想拿你那份财物,必须让你的儿子孟获住到云南城来。”方鹏道。

方鹏想找到被诸葛亮七擒七纵的孟获,看看能不能用,几经打听,原来是孟豹的长子。

一问,孟获现在还是个孩童,只有九岁。

这倒让方鹏疏忽了。

下面一阵哗然。这是要回去的部族留下人质呢。

“你……”孟豹一张脸憋得通红,话都说不顺畅了。

方鹏傲然道:“你说这是留下人质也好。否则万一你反了呢?我总得对留下来的弟兄有个交代。”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婆婆妈妈干不成大事。

但方鹏的出发点并不是要留人质。说实话,就孟豹那千把号人的小部落,方鹏还没到要用人质防他的地步。

他只知道后来孟获成了南蛮人的头领,诸葛亮七擒七纵的对象。凭这一点,孟获当是个人才,起码有领导能力。现在方鹏最缺的就是人才。

好好培养,说不定孟获能为我所用。

但这些与历史有关的话能明说么?自然不能。

孟豹抬眼看了看周围,没有人帮他的腔。或许想走的只有自己一个。

“你儿子在云南可以自由走动。要回老家也可以,只是要先请假。”方鹏补充道。

众人又是一惊。可以随便回老家,这也叫人质?

方鹏这是演得哪出戏?

这位年轻的少主让人捉摸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