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小子,给你脸就你兜着!”李世民上去就是一脚,怒气勃发,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
“渭北之地就交给你了,一年之内,朕要看到一个繁华的渭北,不然老子就把你送到岭南与僚人作伴。”
李宽幽幽的看着李世民,皇帝皇帝,天子,老天爷的儿子,皇帝要是不讲理起来,除了老天爷,谁也制不住他,尤其是对于一个英明神武的皇帝来说,耍赖都耍的理直气壮,理所当然。
“成!”李宽干净利落的道:“把左武卫给我用一下,还有将作监,不消一年,只需要半年时间,臣就还给陛下一个青青渭北,繁华富庶之地。”
既然躲不过去,那就不躲,李宽做人,一向首鼠两端,见利忘义,事有不谐,立刻投降,绝不啰嗦,此乃商人本色也。
至于渭北之地,这可是个好地方,别看死了不少人,就当是肥田了,方圆四十里的地盘,小半个长安城了,若是经营的好,那可就大发了,李宽认为,以自己的本事,不弄的风生水起简直是对不起自己。
“臭小子,你要将作监朕可以理解,要左武卫干甚?你秦伯伯最近身体不好,朕可不想让他劳心劳力的。”
那是不好吗?那是快死了好吗?征战数十年,每战必先,流血跟吃饭似的,只怕没有一块皮肉是好的,尤其是浑身的鲜血,早就不知道换了几遍了,缺血、低血压之类的,肯定是有的。
战马、长枪、剽悍勇武的男人、鲜血染红的沙场,秦琼的形象充满了男人的血性,充满了气吞山河的阳刚,他如同一种振聋发聩的声音,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唐人的无比自信,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唐人的豪情万丈,智、信、仁、勇、严,他样样具备,是他聚焦了我们无限向往的铁血大唐,豪杰辈出,逐鹿天下。
每次随李世民征伐,敌阵中常有炫耀自己兵强马壮的武将,李世民就让秦琼前去,单枪匹马常将敌将斩杀于万众之中。
其后便是卧榻十二年的晚年生活,能硬生生拖了十二年,只能说明秦琼不想死,大唐的太医医术还算高明。
“陛下放心,秦伯伯的病不过是早年征战沙场留下的病根,这病说难不难,说易不易,不过要是治不好,只怕下半辈子都完了,给臣点时间,臣有六成把握。”
李世民等人眼中精光闪动,秦琼的身体,他们比谁都清楚,玄武门之战,李世民这边所有的人都倾尽全力,杀得血流成河,偏偏第一战将秦琼没有参战,只是因为他突然昏厥,数日不醒,不然头功还不一定轮到尉迟恭这个大老黑。
宫中太医以及孙道长都曾看过,一个个都摇头叹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试了很多,只能这么耗着罢了。
“你真能治?”李世民才不会放心把自己的心腹战将,头号马仔交给任何人,自己的儿子也不行。
“秦伯伯是早年征战大量失血造成的造血功能下降,血液之中,某种东西不足,造成的体弱多病,简单来说,就是贫血,而且还是严重的贫血,这病需要食疗药补。”
“真的!”程咬金凑了上来,他与秦琼相识的最早,两人关系也最好,就差穿一条裤子了,老兄弟如今倒下了,自然焦急,连声音都变了。
李宽不着痕迹的躲开程咬金的大手,这张大手要是落下来,今天晚上是没法睡觉了。
“这样,请陛下派人去辽东,找一种药材,此药根部肥大,形若纺锤,常有分叉,全貌颇似人的头、手、足和四肢,故而称为人参。
年份越大越好,最好是千年人参,补气益血,还有吊命的功用,只需要一小片,垂死之人也能多活片刻。
还有就是抓黄鳝,越大年份越大越好,黄鳝有补中益血,治虚损之功效,特别是外用时能治口眼歪斜,颜面神经麻痹,诸位若是得了风痹之疾,也是可以食用的,不过不宜多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