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袁华很想说‘你漂亮’的,可心里一想到董佳颖他就说不出口,果然还是情商低了,连渣男都当得不合格。
听到这答案的王丽看了袁华两秒钟,才生气地瞪了他一眼,哼道:“你就不会说我漂亮吗?”
袁华笑着敷衍过去了,然后赶紧带着王丽去买了条七千多的白金手链,确实比之前那个好看多了。之后两人就去公园里逛了一下午,一直逛到袁华才把王丽送去了学校,然后开车回了锦城。
刚一回到寝室,袁华都还没把寝室门给关上就看见一个人影向他扑了过来。
“啊……老袁我和你拼了!”
袁华吓了一跳,本以为这会大家都去吃饭去了,没想到还有个郭强在寝室里。这家伙扑到袁华面前就掐着他的肩膀使劲摇晃,还一直说要和袁华拼命。
袁华被他晃得有点烦,于是推开他道:“你特么疯了吧!”
郭强一屁股坐在孔小强的床上,失魂落魄地道:“我被王琳拒绝了。”
袁华瞥了他一眼,把买的卤菜和啤酒放在桌子上,道:“关我屁事,还有,你坐小胖子床了,小心他回来又哔哔你。”
郭强赶紧站了起来,然后很自觉地去拿了自己的碗筷坐到袁华对面吃了起来。
一筷子夹了好几块猪头肉喂进嘴里,郭强才道:“我今天下午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在她寝室楼下等她,结果我还没说话呢她就直接问我是不是要给她情书,然后你猜她怎么说?”
袁华开了一罐啤酒递给郭强,道:“我怎么知道。”
郭强道:“她说如果是要给她情书的话就算了,她是不会收的,然后我问她是不是喜欢你。”
袁华顿时郁闷了,骂道:“你大爷的没事扯我干嘛!”
郭强接着道:“她说不是。”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答案袁华居然有点小失落,男神不应该所有女生都喜欢的吗?
掩藏住自己的小情绪,袁华拿起自己的酒和郭强碰了一下,道:“那你和我拼个毛线啊!”
郭强又吃了块肉,然后道:“因为她说如果非要在我和你之间选择的话她会选你。”
袁华好奇地问:“她为什么要这么说?”
郭强抬头看了袁华一眼,道:“我追问她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她说一定要有个喜欢的人吗,我说总得对谁比较有好感吧,然后她就说会选你。”
袁华有些搞不明白了,这不是正闹误会吗,咋王琳还这么说,或许她觉得郭强不会到处去说吧。
正想着,郭强突然又哀嚎一声,道:“最特么可气的是张亮那小子居然追到胡姗了。”
袁华想了想胡姗总是很沉默乖巧的样子,觉得这种女生确实不太会拒绝人的。
郭强又道:“大爷的,他们都牵手了,我却被王琳拒绝了,不公平啊,老天没眼。”
袁华现在对这个有点敏感,赶紧道:“我觉得老天还是很公平的。”
郭强看了袁华一眼,问:“为什么?”
袁华道:“你有一点不如张亮,你知道吗?”
郭强很有自知之明地道:“我没他帅?”
袁华摇摇头道:“不是,身高足以弥补颜值的差距了,你不如他的是眼光。”
郭强一愣,问:“什么意思?”
袁华道:“意思就是王琳没胡姗好追。”
郭强陷入了思索之中,袁华又道:“别想那么多了,现在才大一上半学期,你还怕以后找不到女朋友吗?还有你不是加入了篮球社吗,很多女生都喜欢会打球的男生,我们系男生又少,你小子以后估计会有人倒追的。”
说起篮球,郭强道:“你不是买了篮球回来吗,咋你每次都不打呢?”
袁华道:“你以为我不想吗,我特么没时间啊!”
郭强一边吃肉一边又问:“那你要不要加入我们篮球社?”
袁华道:“可以,你直接帮我报名吧,对了,老孙那个电竞社申请下来了吗?”
郭强摇了摇头道:“还没消息。”
时间很快就到了星期五,早上一起床袁华就对郭强道:“今天帮我喊到。”
郭强已经习惯袁华一到星期五就逃课了,不过今天袁华显得特别急,他才刚准备去洗脸刷牙袁华就已经看不到人影了。
不急不行,因为是上午九点过的飞机,袁华还要去接甘琳琳。果然,袁华刚把车开出小区的院子甘琳琳就打电话来了。
接到甘琳琳,袁华愣了一下,因为以前甘琳琳虽然也不怎么化妆可还是会化点淡妆的,可今天甘琳琳完全是素颜出门。虽然同样美得不像话,可和之前完全是两个风格了。
之前甘琳琳是超时尚靓女,那现在就真的是清纯女大学生了,连衣服都穿得很是朴素。
袁华笑着打趣道:“怎么,还怕阿姨知道你在大学里有多风光啊!”
甘琳琳白了袁华一眼,道:“我们那边抢劫的多,穿太好怕被人盯上。”
袁华笑道:“怕什么,你男人在我看谁敢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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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抵达春城的时候是十一点,袁华和甘琳琳午饭都没吃,随便买了点吃的就坐上了去乌蒙的班车。因为错过十一点四十那趟又要多等一个半小时,那样的话到了乌蒙可能就赶不上回乡下的中巴车了。
五个多小时的车程,一路上又没法做什么,甘琳琳只能倒在袁华怀里睡觉。袁华看了一会沿途的风景,然后也抱着甘琳琳迷迷糊糊地睡了。
不知过了多久,客车突然一个急刹车,袁华的脑袋撞在了前座的靠背上,撞得生疼。甘琳琳还好,被袁华抱在怀里没怎么受伤,只是腿被撞了一下。
一时间,各种哎哟声、抱怨声、咒骂声在车厢里回荡起来,可随着一声“打劫”,所有的声音都戛然而止。
这特么的,居然还真遇上打劫的了?袁华又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自从重生后他的生活就像换了个剧本似得,各种生活中很稀奇的事情都被他给遇见了。
看了一眼窗外,发现这里处在荒山之中,一面悬崖一面峭壁,而且还是上坡路,看来这劫匪是老手,很会选地方。
袁华刚想站起来,甘琳琳却拉住了他,然后冲他摇了摇头。
袁华往车头处看去,上车的一共有五个劫匪,为首的一个居然拿着一把土猎枪。袁华一惊,虽然他现在身体远超常人,可一枪下去搞不好也会送了小命。最主要的是这车上地方狭小,又全都是人,这就把他的速度给限制了,连躲都没法躲。
没办法,袁华只能坐了下来,给点钱就给点钱吧,安全最重要。看着劫匪一边抢财物一边往后走来,袁华和甘琳琳换了个座位,把她抱到了里面。
两人刚换好座位,车子后面却突然站起来个汉子,喊道:“住手,把东西还给乡亲。”
袁华回头望去,见这汉子和他差不多高的个头,很是壮实,剃着个平头,额头到脑袋上的位置有一道近十公分的疤,看起来很是狰狞。不过这汉子却很面善,甚至脸上还带了几分傻气,此时正怒气冲冲地瞪着几个劫匪。
“嘿!”
为首的劫匪笑了笑,大声道:“还真你吗遇到个不怕死的哈!”
汉子向劫匪走了过来,也大声道:“我是解放军,解放军都不怕死。”
居然是个军人,劫匪们瞬间有些怂了,为首的劫匪用手中的猎枪指向那解放军,吼道:“站到,你再敢过来老子开枪了哈!”
然而那解放军根本不听,一边接近一边道:“你这枪只有一发子弹,打死了我乡亲们就不怕你了。”
袁华再次望向这个军人,心中很是震撼, 他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遇见如此无私又无畏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