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十三个小时的飞机之后,陈逍回到了华国。
就在他下飞机的时候,徽京一座宅邸里面,孙阅接到了一个来自美国的国际电话。
“失手了?”
“你们不是号称北美第一雇佣兵团吗?怎么一个普通人的都解决不了?”
“亲爱的孙,你要杀的人并不普通。我们十几个兄弟都死在他的手里,你给我们的情报有很大的失误。”
“事情办不成,你们还真会找借口。用一个拙劣的理由来掩饰你们的过失,愚蠢至极。”
“我的兄弟因为你的情报而死,我不找你麻烦,算是对得起你了。我想我们的友谊也是到此结束了。再见!”
“……”
放下电话的孙阅,目光深邃,脸色也阴晴不定了起来。
作为始作俑者的陈逍,自然不知道这里面的事情。
此时的他开着车,往家的方向赶。
在机场回家的路上,陈逍看到了一家花店。
花店的门口有一块黑板,黑板上写着“今日推荐:铃兰;花语:幸福归来”几个大字,非常醒目。
他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一个房间里面,有个女人摆弄着绿植,和他约定要他送盆铃兰。
由于“血红”的记忆保护,他对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就是她的每个表情他都记得。
陈逍踩了下刹车,他轻轻呼出一口气,在花店门口停下了车。
他走到了花店门口,问道:“老板,你们家卖铃兰吗?”
店主人是一个年轻的女子,长得比较清纯,属于领家女孩那种。
她穿着一身紧身牛仔裤,打扮得很干净。
“有的。”她用清脆的嗓音道。
“给我拿一盆最好的。”
“这是一盆原变种铃兰。”店老板拿出来一盆铃兰花。
这盆铃兰植株有些矮小,叶子下的白色花朵都向下绽开,看着非常幽雅清丽,芳香宜人。
“你是要送给女朋友吗?铃兰花象征着幸福、纯洁、吉祥,也代表着爱情。浪漫的法国人相信铃兰会让爱神眷顾、会让人走运!你一定是个浪漫的人,你女朋友肯定也会很幸福。”
陈逍笑了笑没有说话。
女朋友?
可能是吧!
“多少钱?”
“八十块钱。”
陈逍心里嘀咕道:“好便宜啊。”
他还以为这一盆花要几百上千的呢。
看来吴欣怡是真的是工作比较忙,没时间去买。
拿着铃兰花上了车,陈逍又犯了难,到时候怎么送呢?
又是一个难题啊。
船到桥头自然直,走一步算一步吧。
没有想到好的办法,陈逍索性也不再考虑了。
一周多时间没有去公司上班的陈逍,第二天重新出现在了公司。
与他一同到公司的,还有一盆铃兰花。
今天他来的还比较早,是第一个到公司的。
公司里面没人,陈逍想着要不要偷偷把铃兰花送进吴欣怡的办公司?
他还没有做好决定。
“你偷偷摸摸在干嘛?”
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了陈逍的耳朵里。
他转过身去看到了穿着包臀裙,脖子上围着丝巾的吴欣怡。
陈逍胡乱编了一个理由道:“我有朋友给了我一盆铃兰花,我不会养,我看吴总监很会养花,就过来学学。”
“铃兰花?”吴欣怡起了几分兴趣。